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行為有特別嚴重的情形存在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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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行為有特別嚴重的情形存在哪些?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行為有特別嚴重的情形存在哪些?

《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第一款規定的“情節特別嚴重”:

(一)造成被害人死亡、重傷、精神失常或者被綁架等嚴重後果的;

(二)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者惡劣社會影響的;

(三)數量或者數額達到前款第三項至第八項規定標準十倍以上的;

(四)其他情節特別嚴重的情形。

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立案標準是怎麼樣的?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被他人用於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利用公民個人信息實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徵信信息、財產信息五十條以上的;

(四)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記錄、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信息五百條以上的;

(五)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以外的公民個人信息五千條以上的;

(六)數量未達到第三項至第五項規定標準,但是按相應比例合計達到有關數量標準的;

(七)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八)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數量或者數額達到第三項至第七項規定標準一半以上的;

(九)曾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受過行政處罰,又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

(十)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三、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可以取保候審嗎?

取保候審的申請是有條件的,滿足以下幾個條件才可以取保候審:

1、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3、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採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4、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採取取保候審的。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行為人滿足以上條件時是可以取保候審的。

綜合上面所説的,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是會讓公民的利益受到損失的,如果因此而造成他人傷亡,或者是精審失常是可以認定情形特別嚴重的,一般就可以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所以,在處理的時候就需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流程來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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