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民事責任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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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侵犯公民個人信息不構成犯罪的民事責任內容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民事責任有哪些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礙;

(三)消除危險;

(四)返還財產;

(五)恢復原狀;

(六)賠償損失;

(七)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八)賠禮道歉。

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侵權糾紛的訴訟流程

1、原告起訴。

2、法院受理後將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內提交答辯狀,法院在五日內將答辯狀副本送達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辯狀,不影響審理。

4、決定開庭審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當事人並公告。

5、法庭調查階段包括:當事人陳述;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聽資料;宣讀鑑定結論;宣讀勘驗筆錄。

6、法庭辯論包括:原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答辯;第三人及其訴訟代理人發言或者答辯;互相辯論。法庭辯論終結,由審判長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後順序徵詢各方最後意見。

7、法庭辯論終結,應當依法作出判決。判決前能夠調解的,還可以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及時判決。

8、判決宣告。

三、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精神損害賠償金確定條件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精神損害賠償金和以下因素有關:

(一)侵權人的過錯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二)侵權行為的目的、方式、場合等具體情節;

(三)侵權行為所造成的後果;

(四)侵權人的獲利情況;

(五)侵權人承擔責任的經濟能力;

(六)受理訴訟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事實上,即使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已經構成刑事犯罪,也並不能免於嫌疑人的民事責任,不構成刑事犯罪的,但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當事人沒有停止侵權行為,或者從來沒有向被侵權方賠禮道歉過的,被侵權方可以收集證據向被告人所在地的法院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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