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訴敲詐勒索罪由誰辯護?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8W
起訴敲詐勒索罪由誰辯護?

一、起訴敲詐勒索罪由誰辯護?

需要委託律師辯護,觸犯了敲詐勒索罪後,因為這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所以會被檢察機構起訴,那麼便要寫辯護詞。敲詐勒索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不僅侵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還危及他人的人身權利或者其他權益。這是本罪與盜竊罪、詐騙罪不同的顯著特點之一。

本罪侵犯的對象為公私財物。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必須具有非法強索他人財物的目的。如果行為人不具有這種目的,或者索取財物的目的並不違法,如債權人為討還久欠不還的債務而使用帶有一定威脅成分的語言,催促債務人加快償還等,則不構成敲詐勒索罪。

敲詐勒索罪是指,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二、認定敲詐勒索罪注意事項有哪些?

(1)敲詐勒索財物數額較大是構成本罪的要件。

(2)敲詐勒索罪和綁架罪的區別。首先以綁架相威脅,向他人索要財務的,是敲詐勒索罪;如果是綁架人質,以釋放人質為條件索要財物的,或者以加害或者繼續扣留人質相威脅的,索要財物的,這種情況就是綁架罪。

(3)敲詐勒索罪和搶劫罪的區別。在行為人實施暴力威脅搶劫財物的情形,如果行為人當場使用暴力相威脅,使受害人不敢反抗,失去抵抗能力,而當場劫取財務應定搶劫罪;在以施加暴力相威脅敲詐勒索的情形,行為人揚言將要施加暴力相威脅,從而以後索取財物的應定敲詐勒索罪。

存在敲詐勒索的行為,涉案數額巨大的,才構成敲詐勒索罪,此時可以委託律師進行辯護,認定該罪時,需要區別本罪與搶劫罪,綁架罪之間的差異,以非法佔有為目的,使用威脅,要挾等暴力手段索要他人的財物,才構成敲詐勒索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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