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中沒收財產屬於什麼制裁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W

案件中沒收財產屬於什麼制裁

案件中沒收財產屬於什麼制裁?

沒收財產屬於刑事制裁。沒收財產,屬財產刑,他是指將犯罪人個人所有的財物、現金、債權等財產全部或部分收歸國有,不能涉及犯罪人以外的人的財產。沒收全部財產的,應當對犯罪分子個人及其扶養的家屬保留必需的生活費用。對犯罪人在沒收財產前的正當債務,經債權人申請還可以歸還;被判沒收財產的,不得因任何理由向人民法院申請酌情減少或者免除。

第一百六十二條規定:”公安機關對收繳和追繳的財物,經原決定機關負責人批准,按照下列規定分別處理:(一) 屬於被侵害人或者善意第三人的合法財物,應當及時返還;(二) 沒有被侵害人的,登記造冊,按照規定上繳國庫或者依法變賣或者拍賣後,將所得款項上繳國庫;(三)違禁品、沒有價值的物品,或者價值輕微,無法變賣或者拍賣的物品,統一登記造冊後予以銷燬;(四)對無法變賣或者拍賣的危險物品,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主管部門組織銷燬或者交有關廠家回收。根據我的經驗,我認為可以使用以下解決辦法來處理沒收財產屬於什麼制裁的問題

第一百六十三條規定:“ 對應當退還原主的財物,通知原主在六個月內來領取;原主不明確的,應當採取公告方式告知原主認領。在通知原主或者公告後六個月內,無人認領的,按無主財物處理,登記後上繳國庫,或者依法變賣或者拍賣後,將所得款項上繳國庫。遇有特殊情況的,可酌情延期處理,延長期限最長不超過三個月

1.沒收財產是沒收犯罪分子個人所有財產的一部或者全部。所謂犯罪分子個人所有財產,是指屬於犯罪分子本人實際所有的財產及與他人共有財產中依法應得的份額。應當嚴格區分犯罪分子個人所有財產與其家屬或者他人財產的界限,只有依法確定為犯罪分子個人所有的財產,才能予沒收。至於沒收財產是一部還是全部,應考慮以下幾個因素:犯罪分子所處主刑的輕重;其家庭的經濟狀況和其人身危險性大小。

2.沒收全部財產的,應當對犯罪分子個人及其扶養的家屬保留必需的生活費用。以維持犯罪分子個人和扶養的家屬的生活。

3.在判處沒收財產的時候,不得沒收屬於犯罪分子家屬所有或者應有的財產。所謂家屬所有財產,是指純屬家屬個人所有的財產,如家屬自己穿用的衣物、個人勞動所得財產。家屬應有財產,是指家庭共同所有的財產中應當屬於家屬的那一份財產。對於犯罪分子與他人共有的財產,屬於他人所有的部分,也不得沒收。

綜述,沒收財產屬於刑事制裁,不是經濟制裁,朋友們要清楚兩者的區別。如果被沒收財產時一定要注意沒收的是個人的財產,向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這些是不會被沒收的。如果沒收全部財產也得注意要保留罪犯家屬的基本生活需求,因此在執行此刑法時要具體問具體處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