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筆跡時間鑑定規範是怎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7W

一、司法部筆跡時間鑑定規範是怎樣的?

司法部筆跡時間鑑定規範是怎樣的?

運用文件檢驗學的原理和技術,對文書的筆跡、印章、印文、文書的製作及工具、文書形成時間等問題進行鑑定。

雖然在實務之中,有許多的司法鑑定機構在其網站頁面的內容之中明確規定了可以對筆跡時間進行鑑定,出具鑑定報告。應當説這些司法機構都是具有合格條件成立的,但是由於筆跡時間鑑定的審查和檢驗技術並沒有完全突破,使得筆跡時間鑑定的結果並不具有必然的確定性。即便是面對同一份樣本材料,不同的鑑定機構也可能做出不同的司法鑑定結果。差異性的司法鑑定結果使得庭審過程中法官無法採納。在一些實際的案子之中,法官是否必然採用筆跡時間的司法鑑定結果是不確定的。

如果執意要進行筆跡時間鑑定的話,儘量選擇當地法院或者檢察機構認同的司法鑑定機構,並詳細瞭解該司法鑑定機構的設備條件與技術條件,儘量確保筆跡時間鑑定的準確性。實在是比較不放心,可以向2個或者2個以上的司法鑑定機構對同一份樣本做筆跡時間鑑定。

二、個人可以申請筆跡形成時間的鑑定嗎?

據發改委、司法部《司法鑑定收費管理辦法》,一般來説,申請司法鑑定會涉及訴訟糾紛,由申請人申請,法院批准後,委託司法鑑定機構進行鑑定。但是,我國對不涉及訴訟糾紛而申請鑑定,沒有嚴格規定。通常,法律沒有規定的,就是可以的,但是,這樣的申請屬於市場行為,不具有法律效力。為了能得到一個相對準確的鑑定結果,到司法局的鑑定部門去申請鑑定。收費標準:文書形成時間鑑定,每項2200元。

綜上所述,筆跡鑑定屬於文書類司法鑑定下的一種類別。在筆跡鑑定在進行鑑定的時候,司法部筆跡時間鑑定規範會對筆跡形成時間進行鑑定,對形成時間進行鑑定,但筆跡的鑑定仍然存在很大的隱患,案件最好有別的鑑別來進行作證。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