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奪武器裝備罪怎麼處罰量刑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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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奪武器裝備罪怎麼處罰量刑是怎樣的?

一、搶奪武器裝備罪怎麼處罰量刑是怎樣的?

搶奪武器裝備罪的判刑標準一般是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第438條【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罪】盜竊、搶奪武器裝備或者軍用物資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情節嚴重,主要是指盜竊、搶奪重要或者多件武器裝備的,盜竊、搶奪軍用物資數額巨大的,戰時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罪的,嚴重影響部隊完成任務的,採取破壞等方法盜竊造成部隊嚴重損失的,等等。

情節特別嚴重,主要是指盜竊、搶奪多件重要武器裝備或者大量武器裝備的,盜竊、搶奪軍用物資罪數額特別巨大的,嚴重影響部隊完成重要任務的,採取破壞性方法盜竊造成部隊特別嚴重損失的,等等。

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的,依照本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處罰。

二、搶奪武器裝備罪的辯護人範圍有哪些?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辯護權以外,還可以委託一至二人作為辯護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託為辯護人:

(一)律師;

(二)人民團體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單位推薦的人;

(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親友。

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依法被剝奪、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

被開除公職和被吊銷律師、公證員執業證書的人,不得擔任辯護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監護人、近親屬的除外。

搶奪武器裝備最是屬於比較嚴重的犯罪行為,這個行為一旦做出通常都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如果情況比較輕微,那麼通常是被判處拘役,但是如果情節稍微嚴重,就是五年起步的有期徒刑。而這個罪狀最高是可以判到死刑的,具體怎樣判刑就要看當事人造成了哪些具體的後果來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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