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毀壞財物罪金額立案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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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故意毀壞財物罪金額立案標準

故意毀壞財物罪金額立案標準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三十三條

[故意毀壞財物案(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

(一)造成公私財物損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毀壞公私財物三次以上的;

(三)糾集三人以上公然毀壞公私財物的;

(四)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二、故意毀壞財物罪量刑標準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的行為是違法行為,數額較大或有嚴重情節的,構成犯罪,根據《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故意毀壞財物罪的認定

本罪與非罪的界限按照本條規定,故意非法毀壞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的,才構成犯罪。因此,是否數額較大或者情節嚴重,則是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

所謂“情節嚴重”,一般是指毀滅或損壞重要物品,損失嚴重的;毀滅或損壞公私財物的手段特別惡劣的;出於嫁禍於人的動機等。

故意毀壞公私財物,情節較輕的,是一般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應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23條規定,處1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可以單處或者並處二百元以下罰款。同時按該條例第8條規定,責令行為人賠償損失。

對於公私財物,若是有毀壞行為,並且行為人還是出於故意的話,那麼當達到一定的標準之後,就可以以故意毀壞財物罪論處,之後依法追究行為人的刑事責任。而就算並未達到規定的立案標準,這對他人的財物也構成了侵權,屬於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因而也會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進行處罰。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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