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人對於騙婚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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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害人對於騙婚怎麼處理?
被人騙婚了應該到公安機關報案,騙婚屬於詐騙罪。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自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百規定的“數額較大”與“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度、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二、騙婚的表現形式有哪些?
1、以婚姻為誘餌詐騙錢財,或用欺騙手段締結可撤銷婚姻的行為;
2、一方故意隱瞞欺騙對方不利結婚情況,性向、家庭情況、婚史、身體缺陷或疾病。”
三、騙婚案公訴後判緩刑的條件是什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二條規定,“對於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週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
(一)犯罪情節較輕;
(二)有悔罪表現;
(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
(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沒有重大不良影響。”
第七十四條明確規定,對於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
現實生活中騙婚的表現形式是比較多的,類似於在結婚之前男方宣稱自己的家庭條件非常好,但女方結婚以後發現男方真實的家境卻非常貧困的,類似於這種情況男方並不構成詐騙罪,但女方可以通過協商或起訴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