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刑事責任如何追究?

來源:法律科普站 1.53W

一、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刑事責任如何追究?

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刑事責任如何追究?

竊取、收買或者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量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該罪的立案標準包括:

1、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利用工作上的便利,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的;

2、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數量較多的;

3、竊取、收買、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致使國家和公民的利益遭受較大損失的;

4、造成其他較重後果的。

二、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加重處罰情形包括哪些?

1、曾因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受過刑事處罰後又犯該罪的;

2、與境外的犯罪分子勾結共同作案的;

3、竊取、收買、非法提供的他人信用卡信息資料被犯罪分子用於偽造信用卡,致使國家和公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損失的(為定罪情節“較大損失”的數額標準3倍以上);

4、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

三、信用卡詐騙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有下列情形之一,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2、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3、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4、惡意透支的。

綜上所述,當事人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可能造成嚴重後果,比如導致信用卡詐騙發生,對構成犯罪標準的,法院追究刑事責任,較輕的判刑3年以下,或者是緩刑,如果提供信用卡信息數量多,導致比較嚴重後果,法院量刑會重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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