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刑法盜竊武器裝備罪既遂怎麼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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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刑法盜竊武器裝備罪既遂怎麼量刑?

一、中國刑法盜竊武器裝備罪既遂怎麼量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四百三十八條

盜竊、搶奪武器裝備或者軍用物資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的規定處罰。

二、盜竊武器裝備罪構成要件是什麼?

客體本罪侵犯的客體是國家武裝部隊對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的所有權、武裝部隊對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的使用權、管理權和武裝部隊戰鬥力的物質保障權。

客觀方面本罪在犯罪客觀方面表現為軍職人員對部隊的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的盜竊搶奪的下列行為:

1、盜竊武裝部隊的武器彈藥、軍用物資;

2、搶奪武裝部隊的武器彈藥、軍用物資;

3、情節嚴重的情形。

主體本罪的犯罪主體為特殊主體,即行為人必須具備軍職人員身份,不具備軍職人員身份的人犯盜竊搶奪武器彈藥、軍用物資罪,按《刑法》第127條的規定處罰。

主觀方面本罪在犯罪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以非佔有為目的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用物資,仍然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故意。

一般規定根據《刑法》第438條第1款之規定,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加重處罰事由犯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罪而情節嚴重的,是本罪的加重處罰事由。這裏的情節嚴重,是指盜竊、搶奪重要或者多件武器裝備的;盜竊、搶奪軍用物資數額巨大的;戰時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的;嚴重影響部隊完成任務的;採取破壞性方法盜竊造成部隊嚴重損失的,等等。

特別加重處罰事由犯盜竊、搶奪武器裝備、軍用物資罪而情節特別嚴重的,是本罪的特別加重處罰事由。這裏的情節特別嚴重,是指盜竊、搶奪案件重要武器裝備或者大量武器裝備的;盜竊、搶奪軍用物資罪數額特別巨大的;嚴重影響部隊完成重要任務的;採取破壞性方法盜竊造成部隊特別嚴重損失的等。

在我們國家盜竊犯罪也是有不同的類型的,比如説如果盜竊的是武器裝備,那麼將會構成盜竊武器裝備罪,一旦既遂的話,將會按照我國《刑法》當中的348條的規定進行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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