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詐騙數額在2萬怎麼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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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詐騙數額在2萬怎麼量刑?

現在很多人都會拿信用卡來透支消費,然而透支消費的實質是提前消費,是要按月償還的。大部分用户都能做到有節制的理性消費;但是也有不少的朋友在拿到信用卡後揮霍無度,以至於到後面還不上欠款的局面,嚴重影響了個人信用,更嚴重的是有人甚至因此犯了信用卡詐騙罪而鋃鐺入獄。那麼信用卡詐騙數額在2萬怎麼量刑呢?下面給大家來介紹一下:

一、什麼是信用卡詐騙罪?

根據刑法第196條規定,信用卡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違反信用卡管理法規,利用信用卡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偽造的、作廢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惡意透支的方法進行詐騙活動。信用卡詐騙罪是詐騙犯罪的一種,該罪和詐騙罪之間是特別法和一般法的關係,信用卡在該罪中是犯罪工具,而不是犯罪對象。行為人以信用卡作為犯罪工具進行詐騙活動的,按照特別法優於一般法的原則,以本罪定罪處罰。

二、信用卡詐騙罪哪些情形?

(一)使用偽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虛假的身份證明騙領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廢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惡意透支的。

前款所稱惡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催收後仍不歸還的行為。當欠款金額數量較大、逾期時間較長的情況下甚至會觸犯《刑法》。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9〕19號)第六條規定:持卡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超過規定限額或者規定期限透支,並且經發卡銀行兩次催收後超過3個月仍不歸還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惡意透支”。

三、信用卡詐騙罪處罰標準是怎樣的?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進行信用卡詐騙活動,數額較大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對於信用卡惡意透支的,判罰標準如下:

1、數額在1萬元以上不滿1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較大”,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2、數額在10萬元以上不滿100萬元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巨大”,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3、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條規定的“數額特別巨大”,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信用卡其實是一把雙刃劍,即帶給我們便利的生活,又有可能讓我們墮入犯罪的深淵。不過只要我們做好財務規劃理性消費,不要毫無節制的揮霍,同時瞭解好有關信用卡的相關法律知識,這些問題是永遠不會找上我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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