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序是怎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8W
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序是怎樣的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應當提交附帶民事訴狀,把有關當事人基本情況、事實依據和訴訟請求寫清楚,並提出相應的證據。書寫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審判人員應當對原告人的口頭訴訟請求詳細詢問,並製作筆錄,然後向原告人宣讀;原告人確認準確無誤後,應當簽名或者蓋章。
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的,應當説明被害人和被告人的姓名、年齡、住址、控告的罪行以及因犯罪行為遭受的損失的程度和具體的訴訟請求等內容。人民檢察院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時必須在起訴書上寫明,不能用口頭的方式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訴訟過程中被害人應當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而沒有提起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可以告知因犯罪行為遭受損失的被害人或是已死亡被害人的近親屬、無行為能力或者限制行為能力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等,有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由他們決定是否行使該權利。如果他們放棄這一權利,應當許可,並記錄在案。但是如果被告人的行為是給國家、集體財產造成損失的,受損害單位不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人民檢察院在提起公訴時,可以提起附帶民事訴訟,以保護國家和集體財產免受損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六條
【賠償經濟損失與民事優先原則】由於犯罪行為而使被害人遭受經濟損失的,對犯罪分子除依法給予刑事處罰外,並應根據情況判處賠償經濟損失。
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犯罪分子,同時被判處罰金,其財產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處沒收財產的,應當先承擔對被害人的民事賠償責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