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出庭代理人對自己有沒有利呢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7W

有利。訴訟代理人在接受委託後,可以開始參與訴訟工作,參與訴訟,行使下列職權:提起刑事訴訟;在提起刑事訴訟的同時提起附帶民事訴訟;申請審判人員、書記員、鑑定人員、翻譯人員迴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七條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或者辯護人有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收到申請後,應當在三日以內作出決定;不同意變更強制措施的,應當告知申請人,並説明不同意的理由。

刑事訴訟出庭代理人對自己有沒有利呢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