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待遇遲遲不能下發是為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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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待遇遲遲不能下發是為什麼

工作是生活佔比較高的一個部分,工作中不慎受傷的事情也不少,尤其是一些高強度的高危行業。本來遭受工傷就已經讓人很難受了,但是很多人還遇到工傷待遇遲遲不能下發的情況,到底是什麼原因導致了這一情況呢?正常下發時間為多久,律師465小編為您解答。

一、工傷待遇下發時間一般為多久

這個要看傷情恢復及傷情傷害的具體情況以及辦理手續的進度決定,申報工傷一般60天內勞動局出認定與否的結果,傷殘鑑定在傷情穩定(醫療期終結)後進行--這個就要看具體情況了,有些長達一年半載的都有,甚至更長。傷殘鑑定資料上繳後60天內做出傷殘鑑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延長30天,把上述工作都做完了,資料繳給社保局,社保局在60天內將補償的錢打入個人賬號。算算60 90 60=210天(這還不算你工傷醫療期間的時間)。所以很多傷殘從受傷到結案,長達半年或一年以上的非常正常。

二:申請工傷待遇需要的材料

1、工傷認定受理書。

2、工傷認定決定書。

3、傷殘鑑定意見書。

4、診斷證明書。

5、醫療發票及清單。

6、申請人身份證複印件。

7、申請人銀行存摺或卡複印件。

三、職工受工傷享受什麼待遇

(一)醫療費

要求: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費、食宿費

1、標準:具體標準由統籌地區人民政府規定

2、要求:醫療機構出具診斷證明,經辦機構同意,工傷職工到統籌地區以外就醫。

(三)康復治療費

標準: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

(四)輔助器具費

1、標準:各省、直轄市工傷輔助器具限額標準。

2、要求: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

(五)停工留薪

1、標準: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 。

2、要求: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六)護理費

1、標準:

(1)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2)評定傷殘後需要護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0%

2、要求:生活護理費需經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工傷職工按月享受。

(七)傷殘補助金

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

1、標準: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各級傷殘級別分別對應不同月數的本人基本工資作為傷殘津貼。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

2、要求: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補足差額。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五級、六級傷殘待遇

1、標準: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各級傷殘等級分別對應不同月數的本人基本工資。

2、要求: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經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由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

1、標準:享受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各級傷殘分別對應不同月數的本人基本工資。

2、要求: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分別按其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為基數,支付本人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由上文可見,工傷待遇下發需要經過勞動局認定、出傷殘鑑定結論以及社保局批款三個流程,此前還需要待病情穩定後進行傷殘鑑定,提交傷殘鑑定材料,因此根據具體傷病情況的不同所需要的時間也不一樣,不過最快也需要3-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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