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工傷賠償標準2021的傷殘待遇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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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無錫工傷賠償標準傷殘待遇有哪些?

無錫工傷賠償標準2021的傷殘待遇有哪些?

1、生活護理費:工傷治療結束後,生活不能自理,經過鑑定按照護理等級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月發放生活護理費。

(1)完全不能自理:按統籌地區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0%發放;

(2)大部分不能自理:按統籌地區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40%;

(3)部分不能自理:按統籌地區職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30% 。

2、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經鑑定構成一級至十級殘疾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24至6個月本人工資(每低一級減少2個月工資)的殘疾補助金。

3、傷殘津貼:經鑑定構成一級至六級殘疾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殘疾津貼。

(1)一至四級殘疾:每月為本人工資的90%至75%(每低一級減少5%)。

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單位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醫療保險費。符合退休條件退休者停發,補足差額。

(2)五級、六級殘疾:由用人單位適當安排工作;不能按排工作的,按月發本人工資的70%、60%,直至退休(改發退休金)。

4、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經鑑定構成五至十級殘疾的,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時,由所在單位支付工傷醫療補助金:

(1)五至六級殘疾:職工提出解除或者合同到期終止勞動關係時,由所在單位分別發放18、16個月的本人工資工資;

(2)七至十級殘疾:合同到期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或者職工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時,由所在單位按本人工資分別發放14至8個月工資。

5、一次性殘疾就業補助金: 經鑑定構成五至十級殘疾的,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係時,由所在單位支付工傷醫療補助金:

(1)五至六級殘疾:職工提出解除或者合同到期終止勞動關係時,由所在單位分別發放16、14個月的本人工資工資;

(2)七至十級殘疾:合同到期單位終止勞動關係,或者職工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時,由所在單位按本人工資分別發放12至6個月工資。

綜合上面所説的,工傷的賠償一般都是由工傷保險條款來進行給予,而對於傷殘的待遇只要被評起等級就要申請到相應等級的補償費用;而對於賠償的標準就會按等級的多少來進行支付,所以,在申請的時候就要按工傷條款走,這樣才能更好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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