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衞局工傷待遇判決書不服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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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衞局工傷待遇判決書不服怎麼辦

環衞局工傷待遇判決書不服怎麼辦

1、當事人不服工傷賠償一審判決的,要根據該一審判決是否已經生效來處理:

(1)如果一審判決未生效的,可以在上訴期內(民事案件的上訴期為15天,刑事案件為10天)向上一級法院提起上訴,由上級法院重新審理和判決。

(2)如果判決已生效的,可以向檢察院申請抗訴,也可由當事人自行向法院申請再審或進行申訴。

2、根據:《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第一百九十九條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一方人數眾多或者當事人雙方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審人民法院申請再審。當事人申請再審的,不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工傷賠償糾紛的處理方式

1、進行工傷治療;

2、委託律師全程代理;

3、申請工傷認定;

4、申請工傷鑑定(勞動能力和自理能力鑑定);

5、確定賠償項目及賠償數額;

6、進行工傷保險理賠;

7、提起人身損害賠償訴訟

在醫療期間享受如下待遇:

1、工傷職工符合規定治療工傷或職業病所需的掛號費、住院費、醫療費等醫療費用全額報銷

2、工傷職工需要住院治療的,由單位按照省內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三分之二發給住院伙食補助費;經批准轉外地治療的,所需交通住宿費用由單位按照職工因工出差標準報銷。

3、工傷職工在醫療期內停發工資,改為由單位按月發給工傷津貼,標準相當於工傷職工受傷前的本人工資。

此類問題的解決只要按照有關規定進行合理的操作就可以,因此自己需要多加註意其中細節約束,儘量在有關的法律上確定的自己的利益的不會受到侵害,但是問題的解決需要結合實際的進行申訴,進而更好的保障自己的權益,確定自己的利益是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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