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工傷職工待遇申報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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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工傷職工待遇申報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單位工傷職工待遇申報需要準備哪些資料?

認定材料

1.受傷害職工的身份證明;

2.用人單位的營業執照或依法登記、備案的證明;

3.勞動合同書,或者其他建立勞動關係的有效證明;

4.醫療機構出具的受傷後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5.受傷害職工近期正面免冠1寸彩照4張;

6.屬於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提交道路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或其他有效證明;

7.屬於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傷害的,或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包括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門或人民法院出具的有效證明;

8.由受傷害職工直系親屬提出申請的,申請人應提交證明身份的有效證明;

9.按法律規定應提交的其他材料。

10、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填寫《 工傷認定申請表》

發生工傷,用人單位應自發生事故傷害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

用人單位未申請的,勞動者可自發生事故傷害之日起一年內,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

需提供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勞動合同,醫療診斷證明等材料。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在進行單位工傷申請的時候,需要準備相關的身份證明以及勞動關係資料。工傷保險賠償的標準是按照工傷鑑定的等級作為賠償的,所以工傷鑑定的資料和醫院開具的病情證明等都十分重要。是申請職工工傷待遇最為直接有效的證據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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