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工地受傷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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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證明工地受傷事實證據材料。發生工傷時建議當事人或者工友及時撥打120救護車,讓工友拍一下事故現場時照片,受傷比較嚴重的及時報警處理。在這個過程中會形成急救記錄、入院記錄、警察製作的詢問筆錄、勘驗記錄等等證明材料,這些材料能夠有效證明農民工在工作中受傷的事實。

農民工工地受傷該怎麼辦?

第二、查清用工主體、施工總承包單位、建設單位、分包方、包工頭,以便確定賠償主體。一般可以通過包工頭、工地宣傳欄、企業官網、住建部門政府官網、施工地址、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查詢企業名稱,確定建設單位、承包單位等企業主體信息。

第三、如果建築施工企業已經按照項目為農民工參保工傷保險,可以走工傷賠償。依據勞社部發[2004]18號和人社部發〔2014〕103號文件的要求,建築施工企業對不能按用人單位參保、建築項目使用的建築業職工特別是農民工,按項目參加工傷保險。如果調查查明,施工企業已經為農民工參保,則受傷的農民工可以走工傷認定流程,根據工傷等級按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對於未參加工傷保險的建設項目,如果發生工傷事故,依法由所在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施工總承包單位、建設單位承擔連帶責任。詳細工傷認定流程詳見工傷認定流程及辦理指南。

第四、如果不走工傷,還可以走人身損害要求僱主賠償。由於工傷賠償要求證據材料較多,同時未參保工傷保險施工企業也不配合工傷認定。但是,人身損害相較於工傷流程相對容易,只要參照本文第一點建議,收集證明在工地受傷證據材料,結合住院病歷等材料,通過法院委託鑑定機構確定傷殘等級,基本就可以確定具體賠償數額,但一般人身損害賠償金少於工傷賠償金。

在司法實踐當中,對於僅存在勞務關係或者僱傭關係的農民工,如果想盡快拿到賠償金,不想走漫長的工傷流程,可以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五條之規定,通過人身損害訴訟獲取相應賠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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