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工傷骨折賠償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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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地工傷骨折賠償標準是什麼

工地工傷骨折賠償標準是什麼

工傷骨折應當賠償醫療費康復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統籌地區以外就醫的交通食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職工停工留薪期工資,以及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輔助器具費等。一次性傷殘補助金的賠償數額需要根據具體傷殘鑑定標準來確定。

根據工傷鑑定標準,骨折工傷應當屬於十級傷殘。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工傷10級傷殘賠償標準的具體內容參考第三十五條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1、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

2、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二、哪些情況屬於工地工傷呢?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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