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造成的損失該怎麼賠償?

來源:法律科普站 2.7W

一、強拆造成的損失怎麼辦

強拆造成的損失該怎麼賠償?

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規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情形,造成損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國家賠償的權利。故違法拆遷造成的損失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要求賠償義務機關進行賠償。

根據相關的法律法規,因拆遷造成個人損失的賠償應當不低於房屋徵決定公告之日被徵收房屋類似的周邊市場價。其賠償範圍包括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賠償、安置補助費、停產停業損失費等,所以如果遇到賠償問題,建議採取法律措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二、政府沒有行政處罰決定強拆怎麼賠償

1、沒有履行法律程序的拆除行為是違法的:調查、取證、複議、聽證、下達處罰決定等等,一個程序都不能少,且有法定時間。

2、向違章建築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賠償損失。

3、儘管建築是違章的,但你對違法的處罰行為,有依法要求賠償的權利。

法律依據: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麪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週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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