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違法造成停工停業損失有國家賠償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3W

一、強拆違法造成停工停業損失有國家賠償

強拆違法造成停工停業損失有國家賠償嗎

強拆違法造成停工停業損失沒有國家賠償。雖然有關政府對當事人的違法建設實施的強制拆除行為違法,但是國家賠償法保護的是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後的賠償。當事人的房屋系違法建設,不屬於相對人的合法權益,因此是沒有國家賠償的。這是依照法律進行賠償的必然要求。

、遭遇強拆如何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1、行政裁決是行政訴訟的前置程序。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或者拆遷人、被拆遷人與房屋承租人達不成拆遷補償安置協議,都應當經當事人申請,先由同級拆遷管理部門裁決。只有經行政裁決後,當事人仍不滿意的,方可提起行政訴訟。

實施裁決的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房屋拆遷管理部門是被拆遷人的,由同級人民政府裁決。裁決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30日內作出。

2、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任何一方當事人或者與行政裁決有法律上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裁決不服的,都可以自裁決書送達之日起3個月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根據行政訴訟法及相關司法解釋的規定,對行政裁決的事實認定、行政程序、法律適用、有無超越職權和濫用職權等進行全面合法性審查

三、如何更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被拆遷人提出執行異議時,可以按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程序提起,法院應就此執行異議進行審查或舉行聽證,並最終作出是否執行的裁定。

新的《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實施後,法院面臨着司法強拆的巨大壓力,完全按照上述行政訴訟法的司法解釋的規定來執行房屋強拆的任務,顯然力不從心,實踐效果未必如意,法院有必要進行司法執行方式上的創新,而這有必要有新的司法解釋予以規定。人們正拭目以待。在此,提醒被拆遷人,從法律的程序上來講,在司法強拆的最後階段提起執行異議,以此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顯然缺少力度。應該及早採取救濟措施,越早越好。

綜合前面的論述可以知道,強拆違法造成停工停業損失沒有國家賠償。雖然有關政府對當事人的違法建築強拆造成停工停業損失,但是國家賠償的前提必須是相對人的合法的財產權益受到了損害。當事人的房屋因為是違法的建設,不屬於當事人合法的財產權益,因此是沒有國家賠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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