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拆遷土地補償這一塊可不少 - 您拿到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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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企業拆遷土地補償這一塊可不少,您拿到了嗎?

企業拆遷土地補償這一塊可不少,您拿到了嗎?

如果有一家企業是通過招拍掛或者劃撥方式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那麼根據《土地管理法》規定,無論徵地項目是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還是舊城改造項目需要調整使用土地的,都應當因土地使用權被回收,而對土地使用權人(企業)進行合理補償。

但特別提出的一點是,對於租賃國有土地的企業,由於租賃權屬於債權而非用益物權,對於這類情況下企業並不是直接的土地被徵收人,所以土地使用權補償和我們以上所説的情況略有不同,企業能不能拿到土地補償、能夠分到多少土地補償,需要由企業結合實際情況自己去爭取。

三 、當企業使用集體建設用地時,徵收方很可能會以違法用地為由不予補償

1、《土地管理法》中有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通常情況下,只有先將土地依法徵收轉為國有,再由企業繳納土地出讓金後,才能正常使用。

如果一家企業直接使用集體土地,拆遷方往往會因此提出企業沒有土地使用權補償。但是對於企業來説,有時候是在一些招商引資的政策下取得了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問緣由地一刀切拒絕對企業進行土地補償顯然是不合理的。

2、集體建設用地不能隨便買賣,相關法律法規目前仍處於相對缺失的狀態,在新《土地管理法》正式出台實施以前,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入市交易,仍舊停留在各地區試點進行試驗和總結經驗的階段。

也就是説,企業所在的地方不同,所面臨的具體管理規定和政策很有可能相差較大。企業在遇到徵地拆遷時,要結合具體情況和當地的規定,確定自己能按照何種標準爭取土地使用權補償。

3、最讓企業主感到頭疼的是自己買地貴、徵地補償低。即使是使用集體建設用地,企業用地時往往也需要投入相當大的一筆資金。然而拆遷時,如果企業得不到土地補償,這部分用地成本就成了企業自己承擔的損失。

三、承包耕地被徵收的,應該給土地補償

如果一家企業是通過承包集體土地,或者經營權的轉讓等合法流轉途徑取得承包地,並依法用於農業生產經營,如蔬菜大棚、畜禽養殖場等,土地的性質沒有發生改變,還是集體非建設用地。

那麼拆遷時,實際上企業和承包土地的普通農民差不多,企業本身就是土地承包權或經營權人,徵收方應當直接根據《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參照“該耕地被徵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的補償標準計算土地補償費,企業當然有權利主張這部分土地補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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