魚塘徵收賠償辦法及認定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22W

一、徵佔魚塘的補償問題

魚塘徵收賠償辦法及認定是什麼?

在一般情況下,建設項目都是整體徵佔魚塘,多改造利用為綠化環境,部分徵佔主要是穿越、跨越式佔地,藉助魚塘的空間或塘底作為支點,其徵地補償不僅是表面性問題,涉及到塘底築壩(基)、切割水體、機械振動、環境再造等一系列複雜問題。主要的技術性問題包括徵地面積的計算及認定等。

二、徵地面積的計算

通常對線路穿越魚塘的徵地面積,一般按水面有形物體的表面積掌握,包括道線、輔路、防浸護堤等,面積直觀可確定,但直觀所反映的並不是佔地的實際。由於魚塘是立體結構,線路徵地所依託的並不是水面和水體,而是塘底,並且在以塘底為支撐實現水面通行中,必須砌築壩體式基礎,一般為安全穩固,多采用底角30°~45°的等腰梯形結構,從而改變了魚塘的水體體積結構和水下通行結構,這種徵地通過截面圖直觀、真實地反映出來。如果以壩體浮出水面的表面積作為徵地補償面積,顯然是不能被養殖户接受。這種方式本身忽視了魚塘立體結構、水體介質、壩體帶來的容積和水位變化、水下養殖生產空間的變化,而解決水下空間的實體變化與水面表象關係必須建立一個合理的水下、水中、水面的轉化關係,充分利用水體的可塑性的介質特點。主要方法有兩個,第一種方法是藉助地上建築按各自用途的建築面積分攤總建築面積的比例作為分攤土地面積的比例係數的方法,將線路沉入式壩體佔新形成的現狀魚塘容積的比例,作為分攤水面表面積的比例係數,將所得的面積作為徵地補償面積,即容積比例分攤法。這種方法尊重了水上、水下的工程環境、養殖環境的變化,充分利用了水體介質、浮力原理,從數量上解決了如何認識線路沉入式壩體及佔地面積問題,能夠被養殖户和徵地單位所接受。這種方式的數學計算意義必須是梯形結構,而不是矩形結構。第二種方法是直接以水下壩體的底面積向上投影至水面的投影面積作為佔地面積。這種方法符合透視原理,利用魚塘水深相對較淺,基底可視特點,將水下地表表面積隔水透射,空間換位,重新真實反映水下壩體實際佔地情況。這種方法在清塘空底時更好解釋,相當於以塘底作為佔地的起點,符合魚塘水體動態變化,具有附着物屬性的特點,充分利用水體的透視反射特點,缺點是它沒有充分利用水體整體性和介質性、變化性特點。

三、對魚塘及設施的認定

1、徵收魚塘和養殖水面,必須是付出人工勞動的養殖方式及相應設施,而區別於自然水體或極為簡單粗放的養殖方式。判定養殖魚塘,應該從幾個方面分析認定:

1.1要具備一定的面積和蓄容養殖能力

在北方水面面積不小於1hm2,平均深度不小於3m,這樣才能形成一定規模、容積的養殖能力;

1.2獨立的系統

具有獨立的取水、蓄水、排水以及水調節設施,相對遠離居民點,有自然或人工的生態屏障,有涵養水源、加固築坡的植被。水體自然無污染,水邊蘆葦、水草等水生植物與水體生態協調。有專門的生產設施、存儲設施、加工設施和看護管理設施。

1.3較為精細的生產工藝和管理措施

包括養殖品種與數量、投食餵養、育苗孵化與引進、產銷渠道與品牌,以及水體淨化與循環、塘底處理、水體的功能分區、塘底形狀與坡度、定期清淤、除草、消殺、保持正常水位、越冬透氧等生產管理細節。

1.4生產設施完備

包括電力設施、深水機井、泵、船、網、網箱、暗管、閘、增氧設備、蓄水池,以及島、灘、坡的組合結構。

2、對精養方式的認定

是否構成精養魚塘,對其價值有很大影響。養殖方式一般分為精養、半精養和一般飼養幾種程度,不易區別和把握,主觀性較強。作為區分精養和非精養的本質區別和指標,在實際中應該從以下幾個方面考慮:

2.1養殖設施的完善性

包括水體生產設施、管理看護設施、交通聯繫設施等設施的齊備、完好,規模及佔地比例適當。特別是水體生產設施,要水面開闊通風、塘體堤壩堅固、塘底處理工藝合理、無漬化、沉積營養物質豐富、水體浮游生物和懸浮有機物保有量適當、藻類生物豐富多樣。

2.2養殖品種多樣性或稀缺性

包括常規的鯽、草、鯉、鰱、鮎等食用魚,以及由不同品種、規格及多樣、密放、混養相結合的方式、其它水生生物構成的水體生態系統。對專門化養殖彩鯽、錦鯉等精品觀賞魚種的,因其對養殖環境要求較高也可以從品種上判斷其精養程度。

2.3人工管理的精密性

包括魚苗引進、餌料精細度和投餌規律、輪捕輪放、調節水質的理化和生物方法、病蟲害防治防疫技術的日常記錄和賬目管理、水體循環淨化週期和方式、增氧頻次、日常巡視與採樣監督等,也包括人工對魚塘的地形地勢、各功能池分隔、人工島設計、佈局的科學性、合理性。

2.4生產的連續性及可持續性

包括塘體結構和壩體的安全穩定性、常水位保持與水體更新、合理持續的養殖經營過程、持續的投入與維護、合理的魚種比例及數量、合理的休漁與非停工散養等,並留有相應的記錄和證據。生產的可持續性還包括土地權利的穩定性,無論是承包土地或流轉土地,都應有正式的合同文書,載明土地使用年限、當事人各方的權利義務等。

2.5環境生態的良好性

包括與居民點、工廠、道路特別是鐵路、垃圾運輸路遠離或保持必要的距離,環境較僻靜,周邊較開闊,無水體(地表、地下水)污染、生活垃圾污染和其他環境污染,無人為擾動,有水塘濕生植物與岸體植被及周邊農田、河渠相協調的生態環境。

3、適用收益性土地的評估路線

對徵佔魚塘的補償,以往的方式是參照耕地(主要是水田)的產值或者在耕地產值基礎上提高一定幅度作為魚塘產值,再結合“兩費”的倍數確定補償價格。這種傳統方式存在着不足,主要是忽視了漁業生產和農田耕作兩種截然不同的生產方式和產品的本質區別,沒有體現漁業及產品作為糧食過腹轉化的農產品增加值,把漁業生產看做簡單平面式而沒有當作立體式使用土地來處理,過於強調土地及水體的自然生產力而沒有看到生物飼養工程的複雜性和重複性、日常性,忽視了現代養殖方式與觀賞性魚種的商品價值,忽視了休閒垂釣場地設施的衍生價值。對於有足夠規模和生產能力的魚塘,符合國土部、農業部設施農用地中“用於經營性養殖的畜禽舍、工廠化作物栽培或水產養殖的生產設施用地及相應附屬設施用地”的規定和條件,應按設施農用地對待,同時按《土地利用現狀分類》(GB/T21010-2007)按農用地管理,性質區別於非農業建設用地。但作為一個整體的生產設施和有收益性土地,其仍然適用於收益性土地的評估路線,即可以採用收益還原法進行整體評估,這也尊重了經營性、收益性、工廠化養殖的客觀事實,又尊重了傳統的借鑑耕地產值的產值與倍數相結合的補償理念。

由於魚塘養殖屬於特殊生產方式,採用收益還原法需要考慮制約因素很多,最重要問題包括客觀收益、收益年限、風險因素、還原率等。要準確運用客觀的市場單價。根據養殖品種、替代品種、市場價格現狀及走勢,謹慎結合成本、供求進行分析,推導未來的客觀單價或單價區間。客觀單價是市場認可的以平均勞動強度和稀缺性相結合的商品價格。要合理確定現有的及改進生產方式下的各品種產量和生產成本。確定產量和成本既考慮個體因素,同時要考慮常規飼養的平均水平。一般應聘請漁業水產管理部門或行業專業人員,根據本地常規魚種一般養殖規律、池塘魚苗魚種培育及越冬技術規程、常規蓄水體積及有效生長空間、成長期、成活率、餌料係數、衞生防疫等綜合判斷產量。對於不以速成食用為用途的觀賞魚,還應該按其生長規律、篩選與保留、市場銷售方式等,按各種規格完整的生長、銷售、保留的平均週期,以可供市場投放的有效銷售數量作為產量。在確定產量同時,按照正常合理經營的勞動強度,對所投入的魚苗、餌料、防疫、篩選、淨化、巡視、管理以及設施、折舊與損耗等,合理計入固定成本與流動成本,並按年度進行分攤。要適當考慮垂釣休閒的收益和景觀價值。在確定客觀收益時,可以考慮到場地經營行為的附加收益和綜合利用價值,特別是對於生態環境好、僻靜無干擾、交通相對方便的大型魚塘,在養殖主業基礎上,存在着附加功能,需要在價值上得到合理體現。但由於垂釣休閒收益的不確定性、不穩定性,很難衡量,一般可在基本收益基礎上增加5%左右的比例。但對於以休閒垂釣功能為主、養殖生產為輔的生產經營方式,則需要用有效收益天數、收費標準、工具設備出租收入、經營成本、空置率等指標將整體收益按比例分解為經營收益和養殖收益,確定以場地營運收益和運行方式為主的評估路線。   在利用收益還原法評估魚塘設施價格時,除重點考慮客觀收益外,必須時刻注意風險因素。除已在未來市場價格波動、供求分析、各魚種成活率、收益還原率的確定中充分考慮風險因素外,對於漁業生產必須考慮風險對價值的減損,這是對漁業生產高風險、相對脆弱性的理性考慮。這些風險主要來自災難性氣候和極端天氣、漁業露天作業的自然特點、魚池功能分區的自我調劑與保護能力、病蟲害防疫與傳染病、管理者文化技術素質、不可預見的外來侵擾等。風險因素減值至少在20%以上。

各地出台的魚塘徵收賠償可能會因為當地具體情況而有所不同,具體實施標準還請諮詢當地政府拆遷部門。魚塘徵收牽涉到補償金的計算、徵收範圍、土地利用程度及面積大小都需結合實地考察之後才能得出結果,如果在魚塘徵收過程中你的合法權益受到了損害,可以到當地政府依法尋求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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