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遷有哪些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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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拆遷有哪些法律規定?

房屋拆遷有哪些法律法規

關於拆遷,我們國家是有一系列的法律規定的。

首先,是跟徵收/拆遷相關的基本法律;如:《土地管理法》及《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城鄉規劃法》等;

其次,是專門針對拆遷的相關規定,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辦法》。目前並沒有全國統一的類似於《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關於集體土地拆遷的相關規定,只有各個省市也制定的關於集體土地拆遷的相關規定。如《北京市集體土地房屋拆遷管理辦法》、《揚州市市區集體土地房屋拆遷管理暫行辦法》等。

另外,各個省市也都在不同程度上制定了關於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的具體實施辦法。如《上海市國有土地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細則》、《上海市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評估管理規定》、《內蒙古自治區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湖北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實施辦法》等。

二、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準是多少?

市場評估價:是指被拆遷房屋的房地產市場價格,是由符合規定的專業估價機構,根據估價目的,遵循估價原則,按照估價程序,選用適宜的估價方法,並在綜合分析影響房地產價格因素的基礎上,對房地產在估價時點的客觀合理價格或價值進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動。

商品房交易均價:是指同區域、同類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價格,由相關部門每季度定期彙總測定並公佈。

重置價:是指由估價機構採用估價時點的建築材料和建築技術,按估價時點的價格水平,判定出重新建造與估價對象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全新狀態的建築物的正常價格。

三、房屋拆遷補償安置辦法是什麼?

1、規劃管理部門在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確定拆遷範圍後,通知被拆遷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政府機關。

2、區、縣政府機關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遷入,停止辦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續;房管部門和房屋經營單位停止辦理房屋的買賣、交換、析產、分割、贈予、分户等手續;被拆遷單位停止建築物、構作物的改建、擴建和裝修等工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停止核發營業執照。

3、房屋徵收部門擬定徵收補償方案,報市、縣級人民政府。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對徵收補償方案進行論證並予以公佈,徵求公眾意見。徵求意見期限不得少於30日。

4、因舊城區改建需要徵收房屋,多數被徵收人認為徵收補償方案不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組織由被徵收人和公眾代表參加的聽證會,並根據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

5、拆遷人與被拆遷人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就拆遷事項的權利義務,如補償形式、金額、應安置人口、應安置面積、安置地點、層次、搬遷過渡形式、期限、違約責任等作明確規定。

房屋拆遷要遵守相關的法律規定,不能採用暴利逼迫等違法的手段強行拆除,拆遷要給被拆遷人一定數額的拆遷補償款,也可以要求以房換房的,但是可能會支付一定數額的房子的差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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