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徵地簽字後多久給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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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就現在的社會現象來看只要是公民涉及到了被徵地的事情都會得到很大一筆補償後而受到眾人的羨慕,但是這裏就會產生另一個難問題,公民徵地簽字後多久給錢?其實政府給公民補償是在法律上有三個月的時間限制的。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公民徵地簽字後多久給錢?

一、公民徵地簽字後多久給錢?

土地徵收規定中明確在發佈徵地補償公告之日起三個月內補償費用到位。

相關知識:

農村土地徵用程序

根據法律法規規定,目前我國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程序簡單扼要地有以下步驟:

第一步農用地轉用、徵用土地,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因此,用地單位在初步選定某農用地為建設用地後,應首先向國土資源局、建設部門、規劃部門諮詢是否符合該農用地的各項規劃。

第二步確認該農用地可以用於建設,再根據建設部門的要求,進行和編制建設項目可行性論證,向建設部門提交用地申請,建設部門審查符合的,頒發建設項目的《選址意見書》。用地單位應按規定繳納選址規費。

第三步 用地單位持該《選址意見書》向同級國土資源局提出用地預審申請,由該國土資源局核發《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書》。

第四步 用地單位憑《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書》向建設部門、環保局等辦理立項、規劃、環保許可等手續,並繳納各項審批費用;

第五步 用地單位再持以上審批文件,向原預審的國土資源局提出項目用地的正式申請。

第六步國土資源局根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擬定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徵地方案和供地方案,分不同類型,經各級人民政府審批。

第七步 由國土資源局具體負責對該農用地的所有權人和使用權人進行徵用,簽訂補償安置協議,按徵地程序辦理徵地手續。

第八步國土資源局根據批准的供地方案,在徵地的補償、安置補助完成後,向用地單位發出批准用地文件和《建設用地批准書》,被徵地單位應在規定的期限內交出土地。

第九步被徵用單位交出土地後,該土地即成為國有土地,由國土資源局與土地使用者簽訂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合同(出讓供地)或向土地使用者核發劃撥決定書(劃撥供地)。用地單位按約定繳納出讓費用。

第十步 簽訂出讓合同並按約定繳納費用後,用地單位才真正獲得該土地的使用權,用地單位即可辦理建設項目的相關審批手續予以施工建設。

第十一步如用地單位欲轉讓該土地使用權,必須符合國家關於已出讓土地轉讓的規定和《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約定。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時,不得改變規定的規劃設計條件。以轉讓方式取得建設用地後,轉讓的受讓人應當持《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轉讓地塊原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向城鄉規劃行政主管部門申請換髮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以上就是關於公民徵地簽字後多久給錢的相關內容。綜上所述,公民一旦認同了政府的徵地決定和補償的數額後再相關的協議上簽字就可以要求政府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所有的補償如數的交給公民,但是實際的時間就需要結合當地政府的經濟財政狀況了。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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