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城市芝川鎮徵地補償項目有哪些
一、韓城市芝川鎮徵地補償項目有哪些?
1、土地補償費
用地單位依法對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因其土地被徵收造成經濟損失而支付的一種經濟補償。
2、青苗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收土地上的青苗因徵地受到毀損,向種植該青苗的單位和個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3、附着物補償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設施,因徵地被毀損而向該所在人支付的一種補償費用。
4、安置補助費。
用地單位對被徵地單位安置因徵地所造成的富餘勞動力而支付的補償費用。
二、政府徵地補償和程序是什麼?
徵地的程序分前後銜接的兩大塊,即徵地的批准程序和徵地的實施程序。
(一)徵地的批准程序(以大型建設項目為例)
1、建設項目依法經國務院或省政府批准。
2、建設單位向市、縣政府地政部門提出建設用地申請。
3、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審查後擬訂徵收土地等方案。
4、經市、縣政府同意後逐級上報。
5、徵收土地等方案依法由國務院或者省政府批准。
(二)徵地的實施程序
1、發佈徵地公告
(1)發佈機關:市縣政府。
(2)發佈範圍: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
(3)公告內容:批准徵地機關、批准文號、徵收土地用途、範圍、面積以及徵地補償標準、農業人員安置辦法、辦理徵地補償的期限等。
(4)發佈後果:公告發布後搶栽、搶種的農作物或搶建的建築物不列入補償範圍。
2、辦理徵地補償登記
(1)登記機關:徵地公告指定的政府地政部門。
(2)登記申請人:被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
(3)登記期限:徵地公告規定的期限。
(4)登記所需材料:土地權屬證書證書、地上附着物產權證明等文件。
(5)不辦理登記的後果:列入補償範圍。
3、擬訂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1)擬訂機關:市、縣政府地政部門會同有關單位。
(2)擬訂根據:土地登記資料、現場勘測結結果、經核對的徵地補償登記情況、法律法規規定的徵地補償標準。
(3)方案內容: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青苗補償費、附着物補償費等事項。
(4)方案公告: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在被徵收土地所在地的鄉(鎮)、村公告方案,聽取被徵收土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的意見。
(5)報批:由市、縣政府地政部門報市、縣政府批准。
4、確定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確定和批准機關:市、縣政府(並報省政府地政部門備案)。
5、實施徵地補償安置方案
(1)組織實施機關:縣級以上政府地政部門。
(2)費用支付:在方案之日起3個月內俠客支付給被徵地的單位和個人,未按規定支付費用的,被徵地的單位和個人有權拒交土地。
6、土地交付
被徵地單位和個人應當按規定的期限交付土地。
國家只是在相關的條例當中整體規定了這徵地補償的項目,不過,芝川鎮的民眾也完全可以放心的,政府不會是已經開始徵地的時候才去統計可能會產生的徵地補償項目的,徵地之前都會仔細的對要徵用的地面進行全方位的調查,確認了徵地補償的項目以後,徵地補償的標準也是隻有工作人員告知的消息或者公告出來的通知才是準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