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安置合同中的違約責任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7.98K
拆遷安置合同中的違約責任有哪些?

一、拆遷安置合同中的違約責任有哪些?

(1)承擔違約責任是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的主要不利後果,其形式包括採取補救措施及賠償損失。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違約責任的承擔形式一般為繼續履行、修理、重做、支付違約金,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在協議中明確約定違約責任,對雙方當事人關係重大。如一方不依法或依約履行合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依據法律規定及協議約定要求相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2)在拆遷安置補償協議的違約責任中,一般為要求相對人履行協議及要求支付違約金和賠償損失。

拆遷人與被拆遷人雙方可在協議中約定如下內容:首先,約定拆遷人如不按協議規定的日期向被拆遷人交付各種補償費用,逾期一日,應按所欠款額的一定比例償付違約金;拆遷人如不按協議規定的地點和麪積、層次給乙方安置住房,應向乙方償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被拆遷人如經拆遷人按協議規定安置住房後,仍拒不搬遷的,每逾期一日,應向拆遷人償付違約金等。

上述事項與違約金數額的明確,是對拆遷人與被拆遷人在履行協議中權利義務之後果的明確,具有一定的懲罰性,能夠督促協議當事人善意的履行協議。同時,還是該協議更具有可操作性的內容。

二、如何確定拆遷合同中的違約責任?

如果能確定雙方各自過錯的大小,則按各自的過錯大小承擔責任,即過錯大的一方當事人承擔主要的違約責任,過錯小的另一方當事人則承擔次要的違約責任。雙方過錯相當,或者不能確定雙方過錯大小的,雙方平均分擔違約責任。在確定各自的過錯時,需要綜合考慮有關因素來判斷,這些因素主要是:

(1)過錯種類。

即當事人的過錯是故意還是過失,故意是直接故意還是間接故意。不同種類的過錯,由此產生的責任也不一樣,如故意比重大過失嚴重,重大過失比輕過失嚴重。

(2)違約的先後順序。

一般情況下,在其他條件相同或者相近時,哪方當事人先違約,哪方當事人就應負主要責任;後違約的,負次要責任。

(3)違約的次數。

違約次數多的,應負主要責任。

(4)違約的嚴重程度。

違反合同主要條款的,應負主要責任。

(5)後果的嚴重程度。

即當事人違約造成的損失情況。

(6)違約的原因。

即當事人是在什麼情況下由於什麼原因而違反合同規定。

(7)其他有關實際情況。

如果雙方違約是由於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免責原因所致,可免除雙方的違約責任。

在拆遷安置的過程中,實施拆遷行為的行政機關對於被拆遷的行政相對人負有安置補償責任,所以在拆遷時,行政機關和被拆遷人之間要對拆遷補償安置的項目以及金額等事項及時的協商,如果行政機關不及時的履行自己的責任,那麼就需要承擔違約責任。

網站地圖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