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拆遷補償太低 - 維權之前先搞清楚這兩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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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地拆遷補償太低?維權之前先搞清楚這兩件事情

“以法律之力,保護我們的土地和家園!”各位網友大家好,歡迎來到“愛土之聲”。今天,我們來給大家講一講拆遷維權之前應該注意的兩個問題。

徵地拆遷時,因為涉及到的利益較大,很容易出現違法徵地,違法拆遷的情形。作為普通老百姓,由於被徵收人大多數都是第一次遇到徵地拆遷,對於拆遷程序不熟悉,對拆遷的操作模式不瞭解。面對拆遷方一些措辭強硬的通知,帶有威脅性的説辭,又抑或被停水停電,房屋遭到強拆等,被徵收人往往不知所措。

權利遭到侵害,我們可能想到的是要討個説法,也就是我們常説的維權。但是,維權之前,我們首先要確保我們自己是理性的,而不是衝動、盲目的。怎麼才能做到理性維權呢?愛土拆遷律師團認為,首先要搞清楚以下兩件事情。

第一件事情:現在拆遷方給我的補償與按照法律規定我應得的補償之間,究竟有多大的差額,這個差額是否值得我去維權。

做什麼事情,首先要搞清楚為什麼要做,也就是我們做事的目的,如果沒有目的,那就容易變成無頭蒼蠅。徵地拆遷中,作為我們老百姓來説,最容易受到侵害的是我們的財產權,簡單來説,就是拆遷方給我的補償太低了,直接損害了我的財產利益。

那麼,既然是補償低,我們先就要搞清楚,按照拆遷方的方案,我應得到多少補償,而按照法律的規定,我又應該得到多少補償,這兩者之間的差額有多大,是否值得為此付出時間或者金錢的成本去爭取。

講一個案例。張先生家有宅基地上自建房屋300平米,證照齊全,房屋是磚混結構的三層小樓,現在因為城市建設拆遷。拆遷方按照重置成新價給張先生家補償,所有補償包括獎勵算出來的補償總額僅僅30萬多一點。而張先生家離縣城三公里,鎮上的商品房市場價也打到了3000多一平。

那麼我們可以結合兩種不同的補償安置方式,來幫張先生家算一算能夠爭取提高補償的空間:

(1)如果是安排宅基地重建,拆遷方免費給張先生家免費安排了一塊100平米的宅基地。那麼,按照目前農村建房的材料、人工成本,30萬的補償基本上還是可以重建300平米的房屋。所以,能夠提升的空間就很小。

(2)如果拆遷方不提供宅基地也不提供安置房,只有貨幣補償,那張先生這個補償標準就相當低了。因為拆了張先生家的房子,沒有宅基地,張先生不可能直接佔地蓋房,那樣做是違法建築。

所以,他只有去就近的鎮上買房住,而按照他之前的居住條件不降低的原則,他要到鎮上買到一套面積300平米的房屋,價格在100萬左右,加上裝修就得120-130萬。那麼,對於張先生來説,提升的空間就在80-100萬。

其實算完,我們就很清楚了,如果是第一種安置方式,顯然張先生啟動維權的價值相對較小。如果是第二種安置方式,有較大的提升空間,值得努力爭取。

第二件事情:現在拆遷方有哪些做法是違法的,我可以切入進去,如果我打拆遷方這些違法點,有多大的勝算。

徵地拆遷的維權,涉及到行政法,我們要啟動的是聽證、協調、裁決、複議、訴訟等程序。這跟咱們打一個交通事故官司不一樣,你撞了我的車,我修車得2萬元,你堅持只賠1萬,我去法院告你,法院判決你賠我2萬,你不給我就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但是,徵地拆遷維權過程中,無論被拆遷人覺得補償有多低,沒法以拆遷補償低為由向法院提起訴訟,請法院判決拆遷方賠償我家多少錢。我們只能就拆遷方在徵地拆遷過程中的違法行為,提起復議或者訴訟,通過確認違法或者撤銷決定,來維護我們的合法權利,簡單來説,就是“以打促談”。

既然是以打促談,打就很關鍵,打不疼,也就談不好。所以,拆遷方的違法點越清楚,打起來越有效,甚至有一些拆遷直接被打停掉。那麼,你可以能就問了,我不是不願意拆遷,只是不認可補償,你把拆遷打停了,人家不拆了,我的補償也就得不到了,那打起來還有什麼意義呢?

其實啊,打停只是策略。

一項拆遷工作啟動,往往意味着土地已經出讓,什麼時候交地就有明確的約定,如果拆遷方不能按時交地,違約金以及用地單位延遲開發的損失都是很大的。所以,打到項目拆遷進展受影響,咱們的談判籌碼也就有了。

所以,拆遷維權之前,我們要搞清楚咱們這個案子是否可為,不要做明知不可為而為之的事情。

以上兩件事情,第一關係到維權能夠給我帶來的收益,第二件關係到維權成功的概率,都是在啟動維權前一定要搞清楚的兩件事情。一些當事人不注重對這兩點的分析,請律師的時候,也沒有讓律師幫忙分析清楚,就草率地啟動了維權工作。其結果就是:要麼打了一堆的官司,結果都失敗了;要麼就是贏了一堆的官司,但是補償卻沒有提高。

拆遷維權是一件大事,希望每一位被拆遷人都能夠理性維權,依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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