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方的這些“計策”全部屬於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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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遷方的這些“計策”全部屬於違法行為

“為什麼我的眼中常含淚水,因為我對着土地愛得深沉!”著名詩人艾青曾經用這樣飽含深情的語句表達了自己的愛國之情,但如今,這句活用在我們的廣大農民朋友身上再適合不過了,要説在中國,那一類人愛土地愛得最深沉,當然非農民莫屬,農民和土地的關係已經在中國社會存在了幾千年,中華文明就是從農耕時代生存繁衍到現在,然而隨着我國經濟的快速發展,城市化、工業化的步伐越邁越大,大量的農村耕地、水田、菜地,甚至宅基地被徵收為國有,為什麼農民的眼中也時常泛起淚水,因為徵收過程中存在大量的違法佔地行為讓農民苦不堪言。雖然上級一直以來對徵地問題不斷做出重要批示,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下面就來看看徵收方都有哪些違法行為

1、未批先用,先斬後奏

很多徵收方為了儘快開展施工,往往在徵地時不履行必要的批准手續,根據法律規定,徵收土地的決定由市縣級人民政府做出,向省級人民政府報批,個別情況向國務院報批,在報批前先要發佈擬公告徵求被徵地農民的意見,作為報批的材料遞交上去,但有的徵收方為了加快工程進度,或者減少麻煩,直接去村裏通知村民拆遷,口頭告知村民補償情況,也不徵求意見,就把補償款打到村民賬户中,強行把土地徵用,然後在向上審批,這種“先上車後補票”明顯是未批先用行為,即使最後獲得徵地批文,也對村民的知情權,討論權,土地使用權造成了嚴重的侵害。

2、少批多用,無中生有

上面講過,個別情況向國務院報批,其中就包括徵收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有的徵收方為了簡便審批流程,儘量向省政府報批,就在申報材料中故意減少徵收面積,以繞開向國務院審批的法律強制性規定,曾經在廣西就發生過一起這樣的事件,當地縣政府向自治區人民政府申請用地180畝,實際竟然徵收了300畝。

3、報此徵彼,偷樑換柱

有的地方政府想要徵用的土地中包含基本農田,但徵收基本農田也要報國務院審批,這種情況下為了不上報國務院,徵收方就故意把基本農田通過一系列手段破壞成劣質土地,再以劣質土地向省政府報批,以瞞天過海,套取徵地批文。

4、農業為名,欲蓋彌彰

由於國家大力發展農業,提倡農用地流轉,支持村集體組織在集體土地上興建農業園區,這就給了徵收方機會,明明興建的是非農設施,卻以農業之名冠冕堂皇的採用轉包、租賃等名義非法佔用土地,或者前期以工業用地形式獲得審批,後期卻私自改變土地用途,大搞房地產,娛樂等非生產、利潤較大的項目。

值得注意的是,徵收方很少將這些信息主動告知被徵收人,再加上被徵收人往往法律意識淡薄,沒有維權意識,自始至終都被矇在鼓裏,利益白白受損,律師提醒您,遇到這種情況一定要申請信息公開,主動獲取相關的徵收文件,爭取合理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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