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訴公告」以危房拆除名義行強拆之實 - 可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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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訴公告」以危房拆除名義行強拆之實?可訴

江蘇省無錫市的戴先生在無錫市xx區xx街道有合法房屋,且房屋已劃入拆遷範圍,卻於近日收到街道辦作出的危險房屋拆除通知書,街道辦稱要以危險房屋拆除名義對戴先生房屋實施強拆,嚴重侵害了戴先生的合法權益,戴先生遂向江蘇省無錫市xx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庭審信息

審理法院:江蘇省無錫市xx區人民法院

原告:戴先生

委託代理律師:王xx,北京晏清律師事務所律師

被告:無錫市xx區人民政府xx街道辦事處

訴訟要點

街道辦是否有權自行發放危房拆除通知書,強行拆除房屋?

律師解析:

北京晏清律師事務所王律師認為,戴先生具有合法房屋,根據《城市危險房屋管理規定》第七條等有關規定,申請危險房屋鑑定時,只有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有權對戴先生的房屋申請危險房屋鑑定。街道辦非房屋所有權人或使用人,無權自行申請危險房屋鑑定,並無權以危房拆除名義對戴先生的房屋進行強制拆除。換言之,無錫市xx區人民政府xx街道辦事處不具備發出危險房屋拆除通知書的職權。無錫市xx區人民政府xx街道辦事處作出危險房屋拆除通知書的行為明顯違法

法院判決:

判決確認無錫市xx區人民政府xx街道辦事處於2020年12月21日對戴先生房屋作出的危險房屋拆除通知書無效。

拆遷是一個極具專業性為複雜法律問題,涉及到拆遷人、被拆遷人以及實際拆遷行為的第三方,並且在實踐中還涉及到許多有關部門。被拆遷人在收到徵收單位出具的徵收通知或拆除通知後,往往由於法律知識的匱乏,不注重證據的收集整理,不瞭解訴訟途徑與程序,甚至連行政訴訟的適格被告人也不能準確判斷,從而導致錯失維權良機,所以當權益受到侵害時,被拆遷方更要拿起手中法律的武器武裝自己,運用法律途徑解決糾紛。拆遷案件不同於普通案件,講究的戰略,是技術,被拆遷人要積極收集證據,向專業人士諮詢,以得到完美的補償,維護好權益。北京晏清律師事務所專業的拆遷團隊,助您維護合法權益,得到最公平的拆遷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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