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公租房 - 對承租人都有哪些安置方式
拆遷公租房,對承租人都有哪些安置方式?下面本站小編就為您詳細介紹。
一、拆遷公租房,對承租人都有哪些安置方式?
1、公房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購買承租房屋,以被拆遷人身份獲得補償;
2、被拆遷人以異地安置公房承租人的方式,與公房承租人解除原來的租賃關係(實物補償);
3、被拆遷人以協議方式收購公房承租人的公房使用權(貨幣補償)。
現實生活中,比較常見的是第一和第三種方式。現就第三種即貨幣補償方式加以分析。
二、公租房拆遷時,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公租房進行拆遷時,被拆遷人需要注意的問題是拆遷是否合法、拆遷程序是否合法,拆遷補償是否符合法律規定、簽訂拆遷補償協議等。
相關法律規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徵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一)被徵收房屋價值的補償;
(二)因徵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
(三)因徵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損失的補償。
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徵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
第二十六條,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徵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徵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並在房屋徵收範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包括本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定的有關補償協議的事項。
被徵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嚴格意義上來講,其實這裏也沒辦法準確的回答公租房拆遷過程中承租人的具體安置方式,可能每個政府部門制定的對承租人的安全方法都不一樣,現在為止,可能都已經見怪不怪了,但拆遷過程中很多細節上的問題都沒有很好的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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