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事人公房拆遷了 - 對承租人應該怎麼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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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當事人公房拆遷了,對承租人應該怎麼安置?

當事人公房拆遷了,對承租人應該怎麼安置?

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的規定,對公房進行拆遷的,房屋徵收部門要對承租人進行相應的補償,包括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等。

二、公有房拆遷應該注意哪些事項

1、公有房屋拆遷補償公,房產權人不應有別於私房產權人

房屋所有權的性質,房屋的產權可分為公有和私有公房,按管理權屬的不同又分為單位自管公房和直管公房,在我國目前的管理體制和管理模式中,直管公房一般由各級人民政府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管理,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作為直管公房所有人的代表,依法行使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能,與國家授權單位自管的公房一樣領取了《房屋所有權證》。

公房的所有人作為拆遷關係中的主體之一,其權益理應與其它的所有權主體一樣,受到公平、公正的保護,在制訂政策和執行政策當中,應保持法規的嚴肅性和一致性,制訂的公房拆遷補償行政規定,不應有別於私房的拆遷補償額度和利益分配方法,否則,將有悖於新《條例》保護拆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之立法目的。

2、公有房屋拆遷補償遵循等價有償的民事原則

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共同構成房地產的所有權,房地產所有權人依法享有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利,公房經租中,房地產所有權人行使自己的處分權、收益權,將佔有權、使用權交給承租人,承租人從房地產所有權人處取得佔有權、使用權就必須支付相應的代價——給付租金,這是一個等價有償的雙務民事活動。

拆遷也屬於民事行為,新《條例》在修改過程中尤其注重堅持《民法通則》所確定的民事主體地位平等、自願公平、等價有償的民事原則,平等地保護民事主體的權益,所以,在拆遷過程中,房地產所有權人應該獲得所拆除的房地產價值,包括區位價、重置價及附屬物的補償價,而使用人應該取得因房屋被拆遷使用權滅失的損失補償,包括過渡費、拆遷費等。

承租人的問題解決需要當地政府的執行力,但是一般情況下處理的力度比較大,因為涉及人數較多,一旦處理不當問題就會很棘手,所以當事人只要在具體的協商處理的時候做好準備就可以,但是此類問題依舊會有比較多的阻力,自己需要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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