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讓土地使用權營業税計算辦法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3.1W

一、轉讓土地使用權營業税計算辦法是什麼?

轉讓土地使用權營業税計算辦法是什麼?

根據《營業税暫行條例》的規定,企業在中國境內轉讓土地使用權,以全部收入減去抵債時該項土地使用權作價後的餘額為營業額;企業轉讓抵債所得的土地使用權的。

1、營業税:以全部收入減去土地使用權受讓原價後的餘額為營業額,按5%的税率交納營税;

2、城市維護建設税:按所交納的營業税為計税依據,以税率(7%市區、5%縣城鎮、1%其他地區)交納;

3、教育費附加:以所交納的營業税為計算依據,按3%的税率交納;

4、地方教費附加:以所交納的營業税為計算依據,按2%的税率交納;

5、土地增值税:以取得的轉讓收入減除税法規定的扣除項目金額後的餘額,按相對應的土地增值税率交納;

6、印花税:按轉讓合同金額的萬分之五交納。

二、土地使用税轉讓方式有哪些?

1、買賣。

作為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最廣泛的方式,買賣以價金的支付為土地使用權的對價。由於“買賣”是土地使用權“轉讓”的主要表現形式,我們通常所説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指的就是土地使用權“買賣”。下文關於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討論實際上也是關於土地使用權買賣合同的討論,所以説,“轉讓”有廣、狹兩個概念之分,當“轉讓”是廣義概念時,它包括所有的以權利主體變更為目的土地使用權的移轉行為;當“轉讓”是狹義概念時,它與買賣具有同樣的涵義。

2、抵債。

抵債是買賣的一種特殊形式,只不過價金支付的條件和期限不同而已。在土地使用權買賣時,土地使用權的移轉和價金的支付是對等進行的,而在以土地使用權抵債時,價金支付在前,所抵之債視為已付之價金。

3、交換。

以交換的方式轉讓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權的對價不是價金,而是其他財產或特定的財產權益。土地使用人將土地使用權移轉給受讓人,以此取得受讓人提供的其他財產或特定的財產權益。

綜上所述,在土地二級市場上,土地使用權轉讓的情況很多,轉讓的方式有買賣、交換及出租等。轉讓方承擔大部分税費,其中營業税的計算按照營業額乘以5%計算。納税期限是簽署轉讓合同後的當月,在土地轉讓中,契税是最主要的,受讓方要根據合同金額的一定比例承擔。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