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雅盛世二期土地使用合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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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我國的土地歸國家和集體所有,我們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權。我國對國土資源管理的非常嚴格,這是因為國家土地資源的稀缺。人們在購買房產後,總是會忽視房產商是否辦理了土地使用證。有的人覺得辦不辦都無所謂。那麼博雅盛世二期土地使用合法嗎這個問題大家應該也不是很瞭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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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博雅盛世二期土地使用合法嗎

(一)土地登記申請。申請人持上述材料到土地登記機關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

(二)地籍調查。包括權屬調查和地籍測量兩部分。權屬調查包括核實土地權屬來源,認定土地權屬界線、設立權屬界讓等內容。地籍測量分兩步完成。第一步地籍平面控制測量;第二步地籍勘丈。

(三)權屬審核。內容有:土地登記申請人的資格審核;宗地自然狀況審核;土地權屬來源,權屬性質和土地使用期限的審核。

(四)註冊登記。由土地登記機關按照人民政府對土地登記的批准意見,對批准土地登記的土地所有權、使用權或他項權利進行登記、裝簿、造冊、繕證。

(五)頒發證書。由土地管理部門向領證人分送領證通知。

如果博雅盛世二期也經過了這些程序的話就是合法的,不然就是違規銷售。

二、土地使用證的用處

(一)可以有效保護不動產產權的完整性。 缺少《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的“物權”不完整。因為《房地產管理法》第五十九條規定:“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這説明房地產的“物權”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方面。業主買的房地產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而現在開發商只把房屋所有權給了業主,而土地使用權沒有交給業主。

(二)可以保證房產轉讓中涉及的土地使用權的法律效力。 缺少《土地使用證》,房地產的轉讓中涉及土地使用權的部分不發生法律效力。《物權法》第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業主不擁有法律意義上的“土地使用權”。

(三)可以有效體現房地產的實際價值。 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價值嚴重縮水。按照《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這一條規定使原本只有70年壽命的住宅,得到“自動”延長。使“住宅”的傳世私有財產性質,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下來。但是如果買的房子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就沒有土地使用權,更不能“傳世”,這樣的房子還有多少價值呢。

只要它經過了那些法定程序的話就是合法的。很多人對土地使用證的用處並不是很瞭解,認為只要有土地的不動產就沒什麼事了,但是事實上土地使用證的用處還是很大的。我們在購房前,應該知道房產商是否有土地使用證,不然就會在後面造成很多麻煩,引起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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