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土地劃撥管理辦法內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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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有土地劃撥管理辦法內容有哪些?

國有土地劃撥管理辦法內容有哪些?

1、加強對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管理,合理配置土地資源,優化國有土地資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

2、土地使用權劃撥,是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將該幅土地交付使用,或者將土地使用權無償交付給使用者使用的行為。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沒有使用期限限制,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3、建設用地的土地使用權,確屬必需的,可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劃撥。

4、 市、縣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門依法對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活動進行管理和監督檢查。

5、土地使用者需要轉讓、出租、抵押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必須持國有土地使用證以及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產權證明等合法證件,向所在的市、縣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二、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的是可以轉讓的?

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未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不得轉讓。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報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審批。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准予轉讓的,應當由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報批時,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決定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轉讓方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或者作其他處理。

綜合上面所説的,國有土地劃撥管理辦法條款主要就是為了更好的優化我國的土地資產,從而也可以合理的分配土地,只要獲得此土地的人就可以免費的獲得使用權,但使用者就只有使用權而沒有任何的買賣權,如果私自的交易是會承擔法律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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