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住房土地使用權年限到期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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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個人或單位如果要獲得土地的使用權,應經過國家土地管理部門的審批,併發放土地使用證。我國的土地使用權會根據該處土地的使用性質不同而有不同的使用年限規定,既然有使用年限,就必須會有一天到期。那商住房土地使用權年限到期怎麼辦?本站小編將在下文中為您回答這個問題。

商住房土地使用權年限到期怎麼辦?

一、商住房土地使用權使用年限是多久?

我國法律規定土地的產權是屬於國家的,老百姓所購買的是商品房的產權,以及房產所在的土地的使用權,並不是説是土地的產權。土地的使用年限分為下面幾種,商業用地40年、綜合用地50年、住宅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以所在房產的土地使用權證所示為準。所以商住房的土地使用權年限應為70年。

二、商住房土地使用權年限到期怎麼辦?

《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的,應當至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續期的,應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土地所有權始終歸國家所有,個人只獲得土地使用權。到期后土地使用權的處理有以下幾種方式:

1、需要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門提交續期申請書,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應當予以批准。獲得批准續期的,重新簽訂土地有償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償使用費。這樣,你的房產所有權便得以延續。當然,變成危房強制拆除的除外。

2、需要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的,土地使用權和地上房產由國家無償收回。房屋所有權也就自然消失。

3、需要土地使用者提出續期申請,根據法律規定沒有批准續期的(即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權國家無償收回,但對於地上房產,根據收回時的殘餘價值給予相應補償。

此外,土地使用權未到期國家也可徵用,但應就剩餘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權及房產進行補償。

在不同性質的土地使用權中,用於住宅的土地使用權年限最久。住宅土地使用權到期之後,一般情況下會自動續期。而其他性質的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後,土地使用權人應繳納一部分費用申請繼續延期使用,如果土地使用權人未提出續期申請的,土地使用權會被國家收回。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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