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房土地使用期多長 - 到期後如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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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在農村建設的房屋,不管建設的有多豪華,建築面積有多大,在建成之後該房屋都是屬於小產權房,也就是大家説的不能進行買賣但是有使用權限的房屋,對於這樣的房屋大家比較關係的不會是房屋能賣多少錢,而是房屋能住多少年,那麼民房土地使用期多長,到期後如何處置?

民房土地使用期多長,到期後如何處置?

一、使用期限是多久

一種是國有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應當有年限,不超過七十年;

一種是集體土地上的宅基地,此宅基地無年限,是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身體而獲得的。

土地歸國家所有,國有土地可以出讓使用權。任何一塊土地的招標、掛牌、拍賣、轉讓都只是轉讓使用權,而不是所有權。通過任何一種形式取得的國有土地的使用權都是有年限限制的,並非永久使用。開發商支付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以有償方式獲得的僅是這塊地有時間期限的使用權,一旦土地使用期滿,國家將收回土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規定:"土地使用權期滿,土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築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權由國家無償取得。"也就是説,一旦土地使用權到期,不僅國家要收回土地,而且土地上的建築等物也歸國家所有。

住房買下,依法繳納契税等税費,辦理下你姓名房產證,契税證,以及土地使用證,這房子產權就永遠是你的,權益受法律保護。有期限的是該住房所屬土地的使用權,一般商品住宅是70年,商鋪40年,商住房是50年。到期後,依據你住房實際評估情況,繳納土地出讓金,你可以繼續使用該住房,全國十幾億人和你一個待遇,不用怕。

二、到期後如何進行處置

屬於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到期後自動續期。屬於非住宅用地的,土地使用權到期後,按到期時的法律處理。

民法典

第三百五十九條 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

非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後的續期,依照法律規定辦理。該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動產的歸屬,有約定的,按照約定;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辦理。

倒不是有什麼特別的原因,只是説如果不能住太長的時間的話,那麼不少人就不會選擇自己建造房屋了,其實在我國對於房屋的土地使用期限還是很長的,一般可以達到70年,而且讓大家可以放心的是在使用權限到期之後還能自動進行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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