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陽土地使用證怎麼辦理?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W

一、襄陽土地使用證怎麼辦理?

襄陽土地使用證怎麼辦理?

襄陽土地使用證辦理的流程是:提出申請;受理申請材料;審核材料;校準登記;頒發證書。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登記申請,由縣級人民政府登記造冊,核發集體土地所有權證書,確認所有權。需要注意的是,只有農民集體所有土地用於非農業建設的,才需要辦理土地使用證。

二、土地使用證的用途體現在哪些方面?

土地使用證是非常重要的物權,不按合同辦出土地使用證就是開發商違約和對業主“權力”的侵犯。國有土地使用證不僅是住宅不動產的物權的組成部分,而且是更重要的組成部分。

1、缺少《土地使用證》,不動產的“物權”不完整。因為我國相關的法律中明確規定:“國家實行土地使用權和房屋所有權登記發證制度”,這説明房地產的“物權”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方面。業主買的房地產包括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而現在開發商只把房屋所有權給了業主,而土地使用權沒有交給業主。

2、缺少《土地使用證》,房地產的轉讓中涉及土地使用權的部分不發生法律效力。我國相關的法律中明確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業主不擁有法律意義上的“土地使用權”。

3、缺少《國有土地使用證》房地產價值嚴重縮水。按照我國相關的法律中的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期間屆滿的,自動續期”。這一條規定使原本只有70年壽命的住宅,得到“自動”延長。使“住宅”的傳世私有財產性質,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下來。但是如果買的房子沒有《國有土地使用證》,就沒有土地使用權。

國家的土地是在國家手裏的,因此為了合法的使用土地並擁有土地的所有權,必須要擁有了土地使用權證,這樣會避免後期出現一些紛爭。因此土地使用證是十分重要的,如果出現丟失或者損毀的情況,必須要及時進行補辦,避免出現不必要的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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