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生效的基本條件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1.7W

一、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生效的基本條件是什麼?

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生效的基本條件是什麼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

二、農村集體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應該怎麼寫?

集體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

轉讓方(以下稱甲方)

負責人:

受讓方(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土地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1、 甲方轉讓給已方的土地位於 至 ,總面積 平方米/畝。(以下稱該土地)

2、甲方保證對該土地在轉讓給乙方前沒有設定任何形式的擔保,也沒有將其全部或部分出資或作價入股,甲方將此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已按法律規定的程序徵得了其集體組織內部成員的同意。

3、乙方將此土地用於興建住宅。不得用於其它用途。

4、雙方協商確定此土地的轉讓價格為 元人民幣/平方米(畝),共 元人民幣,大寫 人民幣,此外,乙方再無須向甲方支付任何費用。

5、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 日內,乙方將土地補償款 元人民幣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6、甲方須全力協助乙方辦理土地使用權證書的審批手續,辦證所需的一切税費由乙方負擔。

7、土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後,如該土地被國家徵用,依法所得的各種補償款歸乙方所有。甲方及其組織成員不得分配補償款。

8、任何一方違約,除應依法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向另一方支付土地轉讓價款 %的違約金。

9、本協議定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交有關管理機關一份,都有相同的法律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10、雙方確認在國土局簽訂合同或協議只供參考,具體生效 內容以本合同為準。

甲方:

(公章)

乙方:

年 月 日

集體土地使用權協議生效的條件是法定的,但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當中的詳細條款並沒有什麼固定的參考依據,主要就是雙方當事人的一些基本信息,土地轉讓價格,違約責任等基本條款,要注意,農村的宅基地不能隨便轉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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