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拆遷整治方案是怎樣的 - 實施步驟是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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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組織實施

徵地拆遷整治方案是怎樣的?實施步驟是哪些?

(一)根據省、市政府部署,按照統一領導、統一部署、統一徵遷、統一補償和分級負責、責任包乾的要求,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 縣鐵路建設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指揮部)全面負責鐵路建設工程徵地拆遷政策處理工作的組織、指導、協調、監督、管理工作。縣指揮部下設辦公室,主要負責縣指揮部日常工作和鐵路建設工程徵地拆遷政策處理工作的組織實施。

(二)沿線鄉鎮(街道)對轄區徵遷工作負總責,按照統一的標準和統一的時間,做好本轄區內的土地徵佔、青苗補償、墳墓遷移、房屋拆遷、協議簽訂、拆遷户安置等工作;同時做好宣傳發動和羣眾思想工作,及時協調處理好徵遷、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各種矛盾,維護社會治安,營造良好的建設施工環境。

(三)縣國土部門負責土地徵收(用)和報批、落實臨時用地、組織復耕以及配合縣人勞社保部門和鄉鎮(街道)做好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基本生活保障等工作。

(四)縣財政、建設、規劃、交通、人勞社保、農業、林業、水利、公安、民政、環保、供電、廣電、電信、移動、聯通等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做好徵遷相關工作。鐵路建設工程項目公司(以下簡稱項目公司)和施工單位按照業主職責和有關規定,做好徵遷、建設等相關工作。

二、徵遷內容

(一)徵地拆遷範圍

1、紅線內徵地拆遷。原則上按鐵路建設工程項目初步設計批覆意見和用地紅線規定執行(包括設計變更)。

2、紅線外徵地拆遷。邊角地、夾心地、環境保護敏感建築物的具體範圍,由項目公司和有關部門成立聯合調查組,共同核定,並按以下方式進行分類處理(如遇特殊情況由縣徵遷部門與項目公司協調處理)。

(1)邊角地和夾心地。邊角地是指新建鐵路與既有鐵路、高等級公路、河流、其它屏障性建(構)築物地界樁之間形成了合圍,而且無法耕種的小面積土地;夾心地是指新建鐵路與既有鐵路、高等級公路、河流、其它屏障性建(構)築物地界樁之間形成的寬度小於 米範圍內的長帶型可繼續耕種的土地。

(2)邊角地和夾心地上的房屋按拆遷處理。

(3)新建鐵路經過人口密集地段,距外軌中心線 米以內的住宅、學校、醫院敬(養)老院等敏感建築物,優先採取功能置換措施,無法置換的按拆遷處理。

3、新建鐵路從企業廠區穿過,其紅線內拆遷量超過廠區建築總面積 %或直接影響企業的主要生產功能,原則上應作整體拆遷處理。

(二)徵地拆遷數量

1、用地數量。包括主線紅線內用地量、拆遷安置用地量和“三改”項目用地量等,納入項目用地同步報批。具體數量由縣國土部門會同縣指揮部、項目公司等成立聯合調查組,在勘測定界的基礎上,結合現場實際,對包括邊角地、夾心地、“三改”項目用地等進行共同查核,確定數量,分類統計,共同籤認。

2、房屋拆遷數量。由縣指揮部和項目公司成立聯合調查組,委託有資質的評估機構,結合現場實際對住房、農用房、企事業用房、學校用房等進行聯合調查丈量,確定數量,共同籤認;無法改變功能繼續使用而需拆遷的環境保護敏感建築物,由縣指揮部與項目公司等聯合調查,確定數量。

3、地上地下建(構)築物和地面附着物拆遷數量。必須拆除或遷建的地上地下建(構)築物和地面附着物,包括水電、通訊、道路、橋樑、管線、市政、水利設施、河埠、機埠房、水井、水塔、曬穀場、樹木、綠化物、圍牆、廣告牌、墳墓、廟宇等。建(構)築物由項目公司與縣徵遷部門和權屬單位共同現場查核,確定數量,分類統計,共同籤認。地面附着物由項目公司與縣國土部門成立聯合調查組,現場核查,確定數量、類別,共同籤認。

三、土地徵佔的處理辦法

(一)鐵路建設工程為國家重點建設項目,被徵佔土地的單位和個人應當服從國家建設需要,積極支持徵地拆遷工作的實施。

(二)鐵路建設紅線內佔用的集體土地、國有農用地,全部採取國家徵收(用),徵收(用)補償費用按 政辦發〔 〕 號文件執行。

(三)對佔用國有出讓土地的使用權收回,實行貨幣安置,貨幣安置補償按

政府必須按照以上的徵地拆遷整治方案以及工作流程進行徵地以及拆遷,並且依照合理的徵地拆遷方案進行整治,這樣更加規範和監督徵地和拆遷的工作,也給人民們帶來一份安心,讓徵地拆遷這項工作更加的嚴謹和有效率。如果遇到了不按照徵地拆遷實施方案,制定不合理方案的問題,可以採用法律的途徑來進行維護自我權益和人權,法律一定會有效並且切實際的保護人民的利益,不讓人民的利益收到傷害。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三明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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