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久基本農田永遠不能徵收嗎 - 被違法徵收農民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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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永久基本農田永遠不能徵收嗎?被違法徵收農民該怎麼辦?

永久基本農田永遠不能徵收嗎?被違法徵收農民該怎麼辦?

1、永久基本農田永遠不能徵收嗎?

永久基本農田也是可以徵收的,但是基本農田的徵收的程序更加嚴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條

徵收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農田;

(二)永久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

(三)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

徵收前款規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徵收農用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先行辦理農用地轉用審批。其中,經國務院批准農用地轉用的,同時辦理徵地審批手續,不再另行辦理徵地審批;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在徵地批准權限內批准農用地轉用的,同時辦理徵地審批手續,不再另行辦理徵地審批,超過徵地批准權限的,應當依照本條第一款的規定另行辦理徵地審批。

規定需要徵收永久基本農田需要國務院批准。也就是説如果是永久基本農田,省政府、市政府、縣政府、鎮政府都沒有徵地的審批權。只有報國務院批准才能徵收基本農田。批准的層級很高,審批下來比較難。

永久基本農田一經劃定,確保“不得改變土地用途,禁止擅自用於其他非農建設;不得超標準用地,禁止擅自擴大用地規模;不得改變農業設施性質,禁止擅自將農業設施用於其他經營”的政策規定落到實處。除法律規定的國家能源、交通、水利、軍事設施等國家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無法避開外,其他任何建設項目都不得佔用。城市建設要跳出已劃定的永久基本農田,實現組團式、串聯式發展,不得侵佔基本農田建新區,也不能以各種園區、開發區名義非法圈地、佔用基本農田。

只有國家能源、交通、水利、軍事設施等國家重點建設項目選址無法避開情況時,還是可以佔用永久基本農田的。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需要徵收基本農田需要國務院批准。也就是説如果是永久基本農田,省政府、市政府、縣政府、鎮政府都沒有徵地的審批權。只有報國務院批准才能徵收基本農田。批准的層級很高,審批下來比較難。

 2、永久基本農田被違法徵收老百姓該怎麼辦?

一些地方政府為了片面追求經濟效益,追求政績和GDP的增速,置法律於不顧,在沒有國務院徵地批文的情況下,實施違法徵地和佔地,其中很多項目佔用永久基本農田。

對於老百姓在明確自己的承包地屬於永久基本農田,而且地方政府沒有取得國務院徵地批文的情況下實施的違法徵地,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可以舉報和申請上級國土部門、監察機關的查處,並對行政機關負責人追責,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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