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不同意徵收土地政府能強制徵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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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農民不同意徵收土地政府能強制徵收嗎?

農民不同意徵收土地政府能強制徵收嗎?

農民不同意徵收土地政府不能強制徵收,土地徵收的關鍵不在於農民是否簽字同意,而在於是否是合法的。如果是合法的徵地,農民不簽字也是沒有用的,因為徵地是國家行為,是市縣政府代表國家進行的。

判斷徵地是否合法,最簡單的就是看是否有兩公告:市縣政府發佈的《徵用土地方案公告》和國土局發佈的《徵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這兩公告都要張貼於被徵地所在地的村組,老百姓可以看到。如果沒有這兩公告,則可以認定徵地不合法。對於違法的徵地,農民當然有權拒絕,當地政府也不能強佔。

當然,各地的違法佔地案件不時發生,如果真的遇到這種情況,建議兩點:一是依法維權,因為農民只有法律這一個武器;二是聯合,最起碼要聯合大部分人。

二、如果對結果不滿意要怎麼辦

可以依法向國土資源部門反映情況或通過其他法律途徑維權。

訴訟的基本流程:

(一)起訴

就是提起訴訟,俗稱“打官司”。當你的權利受到侵犯或與他人發生糾紛後,需要通過人民法院處理的,你必須先起訴。否則人民法院不會主動受理。

(二)審查、受理

起訴之後,人民法院將在七日內對當事人的起訴依法進行審查。認為起訴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法院就會受理,同時向起訴人發出《案件受理通知書》,並且要求其在規定的期限內交納案件受理費。認為的當事人的起訴材料和手續不夠齊全,法院會通知其補辦手續;審查後認為起訴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法院會向起訴人作出《不予受理裁定書》。當事人對裁定書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後法定的期限內上訴。

(三)開庭前的準備

案件受理後到法庭開庭之前,作為當事人有權向法院進一步提供有關證據材料,以證明你的主張。如果因客觀原因調查取證有困難的,有權申請人民法院進行調查取證。對案件中的有關問題需要鑑定的,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進行鑑定。

在此期間,原告可以變更、增加原來的訴訟請求。被告有權提出反訴,原告可以撤回起訴。同時當事人之間可以自行和解。也有權要求法院主持調解。法官也可以依職權對案件進行調解。如果達成協議的,法院將會向雙方當事人出具《調解書》。

一直以來我們國家判斷土地徵收的這樣一種程序是否合法的話,就需要看到農民是否同意這樣的一種行為,一般情況下通過一個具體的補償措施的方案整改,都是願意來進行配合的,但是即使不願意的話,也應當積極的來進行一個溝通和協調,而不是強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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