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登記的無證建築可以直接按違章建築強拆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96W

一、未登記的無證建築可以直接按違章建築強拆嗎?

未登記的無證建築可以直接按違章建築強拆嗎?

有證房屋或無證房屋是一個認識概念,並非法律概念。法律上只規定了合法建築、臨時建築、違章建築三個概念。

對於合法建築按規定予以補償,未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也予以相應補償,違章建築不予補償。法律上規定的違章建築有兩種情況,一種情況是拆遷公告發布後,新建、改建、擴建、搶建的建築物、構築物堅決不予補償;第二種情況是超過批准期限的臨時建築不予補償。

實踐中,政府部門將無證房屋定性為違章建築是極端錯誤的,沒有任何法律依據,法律上沒有有證房屋或無證房屋這樣的法律概念。在認定房屋面積時,必須以現有的法律規定為依據。房屋無證的原因很多,如建房當時國家沒有相應的法律規定;建房時村裏根本沒有相應的整體規劃,只要村委會同意直接就建了;建房人申請過,政府部門説你建就行了,沒關係,而拆遷時就不承認了等等情況,不能將無證房屋簡單等同於違章建築,對無證的情況必須調查其建房時歷史情況,客觀認定。否則,公權力的濫用會侵害被拆遷人的房屋財產權,引發強烈的社會矛盾。

二、合法無證房屋補償標準

徵收被徵收人有證明文件證明該房屋在1985年以前(含1985年)自行搭建的住宅房屋,本着實事求是的原則,參照有產權的住宅房屋予以補償安置。對難以認定自行搭建房屋具體建造年限的,由工作組根據房屋現狀提出處理意見。

如果是在單位土地使用權範圍內被徵收人有證明文件證明該房屋在1985年以前自行搭建的,分以下幾種情況處理:

1. 在單位土地上自行搭建的非住宅房屋,按重置價範圍內給予補償。

2.在單位土地上自行搭建的住宅房屋,如果是1985年以前由單位自行搭建的,按重置價補償給單位。如居住人符合房改條件的,可以先行房改,房改後按私房標準給予補償。

3.對難以認定自行搭建房屋具體建造年限,且被徵收人在本市城區內僅此一處住房的,不足36平方米的按36平方米給予補償安置;面積大於36平方米但户人均住房建築面積在15平方米以下的,按實際面積補償安置;面積大於36平方米且户人均住房建築面積超過15平方米的,按人均15平方米給予補償安置,其餘超出部分按重置價給予貨幣補償。

4. 對難以認定自行搭建房屋具體建造年限,但被徵收人他處有住房的,由認定組根據房屋現狀提出處理意見,可在重置價格範圍內給予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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