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主住房房屋強拆怎麼辦?

來源:法律科普站 2.13W

一、業主住房房屋強拆怎麼辦?

業主住房房屋強拆怎麼辦?

業主住房房屋強拆可以來質疑政府行為的合法性,保護自己的,相關規定有明確的表述,一旦政府有對不動產作出決定,而百姓不同意可以到不動產(房產)所在地的法院去狀告該做出決定的行政機關。

關於拆遷不合理,被拆遷人的具體解決方法: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補償金額和支付期限、用於產權調換房屋的地點和麪積、搬遷費、臨時安置費或者週轉用房、停產停業損失、搬遷期限、過渡方式和過渡期限等事項,訂立補償協議。

補償協議訂立後,一方當事人不履行補償協議約定的義務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訴訟。

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在徵收補償方案確定的簽約期限內達不成補償協議,或者被徵收房屋所有權人不明確的,由房屋徵收部門報請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按照徵收補償方案作出補償決定,並在房屋徵收範圍內予以公告。

補償決定應當公平,被徵收人對補償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

做好證據保全工作,把房屋、土地的證件保留好,不要跟拆遷方正面衝突,保持冷靜,及時的錄音拍照錄視頻方便以後維權。及時報警,如果警察不出警不作為,為日後追究責任,增加爭取補償的砝碼做好準備。最後,做好維權準備。

二、強拆要滿足哪些條件?

強制拆遷必須具備以下四個法定條件:

1、法定期限內不申請行政複議或者不提起行政訴訟

被徵收人在法定期限內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法律後果一是作出房屋徵收決定的市、縣人民政府不能向法院申請強制拆遷;二是人民法院不能強制執行。實踐中有些市、縣人民政府不守法,違法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法院不能依法進入強制執行程序,進行強制拆遷。

2、強制拆遷以補償決定為前提

如果沒有補償決定,任何單位都不能採取強制拆遷。實踐中,可以強制拆遷的主要有兩種情況:一是簽訂了補償協議,不搬遷的;二是作了補償決定,既不搬遷又不按照規定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訴訟。

3、必須對被徵收人給予貨幣補償、產權調換房屋和週轉房

沒有提供貨幣補償金額和專户存儲賬號、產權調換房屋和週轉用房的地點和麪積等材料的不能強制拆遷。

4、徵收補償決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不準予執行:

(1)明顯缺乏事實根據;

(2)明顯缺乏法律、法規依據;

綜上所述,業主房屋強拆之後,可以到當地人民法院進行訴訟,有法院來判決此次強拆是否屬於違法行為,若是違法行為,法院會要求行政機構對業主進行賠償,賠償款一般兩個月之內就會打給業主的賬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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