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違法過時效了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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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強拆違法過時效了怎麼辦?

強拆違法過時效了怎麼辦?

強拆違法過時效的情況下,可以看是否存在訴訟時效中止、中斷等情況,上述情況是可以重新認定的訴訟時效的。根據《民法典》規定,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3年,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根據這一規定,民事權利一般在3年後法院不再予以保護,權利人將喪失勝訴權。在過了訴訟時效期間,義務人履行義務後,又以超過訴訟時效為由反悔的,不予支持。義務人履行義務不僅包括實際履行,也包括重新作出承諾。

二、《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對於拆遷是存在違法行為的處罰

第三十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房屋徵收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中不履行本條例規定的職責,或者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級人民政府或者本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通報批評;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一條 採取暴力、威脅或者違反規定中斷供水、供熱、供氣、供電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徵收人搬遷,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三十二條 採取暴力、威脅等方法阻礙依法進行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第三十三條 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徵收補償費用的,責令改正,追回有關款項,限期退還違法所得,對有關責任單位通報批評、給予警告;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依法給予處分。

第三十四條 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或者房地產估價師出具虛假或者有重大差錯的評估報告的,由發證機關責令限期改正,給予警告,對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並處5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對房地產估價師並處1萬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款,並記入信用檔案;情節嚴重的,吊銷資質證書、註冊證書;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在司法實踐中,對於強拆行為是否違法的認定,是需要由法院根據實際來進行判決處理的,如果是屬於法院判決的情況就是合法的,但如果沒有經過判決的,就是不合法的,當事人應當在規定的訴訟時效內提出起訴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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