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時房屋被強拆後沒人處理怎麼辦
一、徵地時房屋被強拆後沒人處理怎麼辦?
徵地時房屋被強拆後沒人處理的,可以向監察機關投訴。
《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
第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負責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市、縣級人民政府確定的房屋徵收部門(以下稱房屋徵收部門)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的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
市、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和本級人民政府規定的職責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的順利進行。
第七條任何組織和個人對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都有權向有關人民政府、房屋徵收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舉報。接到舉報的有關人民政府、房屋徵收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對舉報應當及時核實、處理。
監察機關應當加強對參與房屋徵收與補償工作的政府和有關部門或者單位及其工作人員的監察。
二、強拆案件的律師委託書怎麼寫?
委託律師的授權委託書
委託人:姓名_______性別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民族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職業_______住址_______。
被委託人:姓名_______性別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民族_______工作單位_______職業_______住址_______。
現委託_______在本人與_______強拆一案中,作為本人蔘加訴訟的委託代理人,委託權限如下:_______。
委託人:_______(簽名或蓋章)
被委託人:_____(簽名或蓋章)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
三、強拆案件的證據種類有哪些?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對於違法強拆行為,必須由當事人主動向徵地主管單位投訴,不過在這裏要注意,土地徵收過程中,並不是所有的強拆行為都是違法的,如果政府的徵地流程完全符合法律規定,但被拆遷人拒不配合,徵地主管單位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實施強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