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補償政策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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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現在國家的發展,各個城市也為了更加的發展壯大,就開始大量的在徵用農民的土地修建道路或者房子,使行統一的規化,當然農民也可以得到一份可觀的賠償,一般這種情況都要先把政策通知大家,那就來了解一下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補償政策是怎麼樣的?下面就來聽聽小編的看法。

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補償政策是怎麼樣的?

一、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補償政策是怎麼樣的?

山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嚴格規範徵地管理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受到社會各界廣泛關注。21日上午,山東省政府新聞辦召開新聞發佈會,邀請省國土資源廳負責人對《意見》進行解讀。

記者在新聞發佈會上了解到,在《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基礎上,《意見》對徵地實施工作中重點環節和羣眾關注的重點問題進行了明確。在擬徵收土地公告、土地徵收補償安置方案公示和批後徵收土地公告中,除列明《山東省土地徵收管理辦法》規定的事項外,增加了“一併告知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户或者相關權利人申請協調、裁決、聽證和行政複議的權利及申請期限和受理機關”的內容。

同時,《意見》進一步強調了公告和公示材料的公開形式,不僅需要在被徵地村集體經濟組織村務公開欄中張貼,還要在省徵地信息公開查詢系統中予以網上公開。

對土地權屬地類、面積和地上附着物進行勘測調查,是徵地的法定程序。在徵地勘測調查過程中,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户和相關權利人應按規定時間參加勘測調查和清點確認工作。但徵地工作中常常遇到被徵地農户或者相關權利人無法參加附着物清點、調查、確認的情形。

對此,《意見》提出三種解決方式,即:委託他人代理調查確認方式;參與調查各方先行清點調查共同見證確認,再書面告知被徵地農户或者產權人方式;委託公正機構對清點調查結果進行公證,再書面告知被徵地農户或者產權人方式。

土地和房屋屬於不同的產權人,其徵收補償也屬於不同的產權人。目前,集體土地上房屋拆遷工作尚無上位法可依,涉及徵收居民點用地的,一般是由當地政府牽頭實施,各地制定的拆遷補償安置標準和徵收程序不盡相同,參與部門也不一樣。近幾年,山東省棚户區改造力度加大,因房屋拆遷引起的行政爭議逐漸增多,主要集中在補償安置和徵地拆遷程序上。

為提高對房屋補償安置的重視程度,解決房屋徵收與土地徵收兩項補償、兩個程序問題,《意見》明確了涉及集體土地上居民點及工礦用地的徵收程序,要求地方政府先行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書”再實施徵地,增加了“在實施土地徵收時,涉及集體土地上居民住宅、工礦企業及其他建築設施成片拆遷的,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議視為徵地清點、確認材料”的內容。

此外,《意見》對各地普遍實行的青苗和地面附着物包乾補償這一簡便易行的補償方式予以規範,要求“對於實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包乾補償的,應當徵得被徵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土地承包户和相關權利人同意,在《土地徵收勘測調查清單》中註明土地權屬、地類、面積和補償標準,並由參與調查各方共同簽字確認”,切實保障被徵地羣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綜合上面所説的,公開徵地信息也很快及時的讓人們知道了政策,因此。山東省徵地信息公開補償政策是怎麼樣的?也很好的讓羣眾容入到了其中,也讓大家有了知情權和參與權同時也起到了監督權,這樣以後在賠償的時候雙方也不會起爭執,超衝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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