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被無效的行政上訴狀的內容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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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商標被無效的行政上訴狀的內容有哪些?
上訴人: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上訴人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因_____(寫明案由,即糾紛的性質)一案不服_______人民法院(寫明一審法院名稱)______第___號___刑事判決,現提出上訴,上訴請求及理由如下:
請求事項:(寫明提出上訴所要達到的目的)
事實和理由:(寫明上訴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應針對一審判決認定事實、
適用法律或審判程序上存在的問題和錯誤陳述理由)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上訴人:(簽名或蓋章)
________年___月______日
附:本上訴狀副本____份(按被上訴人人數確定份數)。
二、商標無效的情形
(1)註冊商標違反商標法規定:如不得作為商標使用、註冊的
(2)以不正當手段獲得註冊
①侵犯他人在先權利:如著作權、外觀設計專利權、肖像權、姓名權、商號權等民事權利
②惡意註冊:商標申請人違反誠信原則,在進行商標註冊申請的時候意將他人有影響的商標、馳名的商標等申請註冊。
(3)不正當使用商標:商標申請人不正當使用商標,侵犯了他人在先權利,嚴重的話會被撤銷商標專用權。
(4)商標有效期:註冊商標的有效期為10年,一旦過了10年並且過了半年的寬展期的話,那麼這枚商標就會被無效。
(5)商標三年未使用:商標申請人註冊商標後,三年內並未使用該商標於註冊類別上的話,任何人可以向商標局提該商標撤銷。
行政上訴狀的寫法沒有什麼特別的,但是如果該商標在一開始就已經被商標局判定是無效的,然後一審法院跟商標局的判定也是一樣的話,那麼上訴的結果就具有了最高的法律效力,因此,當事人要考慮清楚,商標不會無緣無故的被宣告無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