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滯納金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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購房滯納金是什麼意思?購房滯納金指的是購房契税產生的滯納金,是我國對新接收房屋產權的一方徵收的一種税費所產生的滯納金。購房契税一般按照交易房屋面積分為三個標準,各地區可以進行浮動。簽訂合同後的一定期限之內要注意契税的繳納,從第31天開始產生滯納金。以下是滯納金相關信息:

購房滯納金是什麼意思?

一、購房滯納金是什麼意思

滯納金一般是對不按納税期限繳納税款的納税人,按滯納天數再加收滯納税款的一定比例的款項,它是税務機關對逾期繳納税款的納税人給予經濟制裁的一種措施。收滯納金按規定不是處罰,而是納税人或者扣繳義務人因佔用國家税金而應繳納的一種補償。

《税收徵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納税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税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税款的,税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税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二、購房契税有滯納金嗎

答案是肯定的,納税人應當自納税義務發生之日起10日內,向土地、房屋所在地的契税徵收機關辦理納税申報,並在契税徵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繳納税款。

三、滯納金怎麼算

1、納税人進行納税申報的,徵收機關核定的税款繳納期限屆滿的次日為計算滯納金的起始日期。

2、納税人未進行納税申報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權屬證明的次日為滯納金計算的起始日期。

四、契税滯納金是如何產生的?

業主與開發商簽訂購房合同後未繳納契税的,從第31天起計算契税滯納金。此外,納税人進行納税申報的,徵收機關核定的税款繳納期限屆滿的次日為計算滯納金的起始日期。納税人未進行納税申報的,其取得土地房屋權屬證明的次日為滯納金計算的起始日期。

一般情況下,開發商會通知業主在一個月之內分批到税務部門開具購房。如果業主沒去辦理相關手續,就會形成契税滯納金。也有因開發商原因導致購房延遲開具的,因此導致的契税滯納金,業主可以和開發商協商解決。拖的時間過久,契税滯納金的數目也不可小覷。對於契税滯納金徵收比例各城市規定不一樣,按照具體情況而定。

五、購房契税要注意的

(一)契税申報繳納要及時

據部分税務局規定:自納税義務發生之日(即為納税人簽訂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的當天或納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權屬轉移合同性質憑證的當天)起到辦理土地、房屋權屬登記手續之前,為契税申報、繳納期限。在這期間內,購房者應主動向地方税務機關辦理納税申報,並在契税徵收機關核定的期限內(部分地方税務局規定為十日內)繳納税款。若逾期納税,税務機關將從滯納税款之日起,每天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購房者只能按規定完税後,持契税完税證和其他規定的文件材料,才能到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房屋權屬變更手續(即房產證)。

(二)辦理契税三步走

市地税局契税分局負責人介紹,目前交易契税申報主要有兩種情況:由購房者個人自行申報辦理或委託房地產開發商統一辦理。房地產交易契税是在辦理產權前開始申報,個人申報辦理程序可分為三個步驟:

1、購房者需在税務機關領取、填寫納税申報表;

2、由税務機關工作人員當場審核有關證明資料,確認無誤後,出具明確寫有納税款額的繳款通知書;

3、購房者憑納税通知書在繳款處繳納税款,並取得契税完税證明。

辦妥契税手續後,購房者憑契税完税證明即可到房管局產權處辦理、領取產權證書。

(三)税費交多少要看成交價

契税的數額由計税依據和税率兩方面決定,計算公式為:應收税額=計税依據×税率。其中,計税依據主要為房屋買賣的成交價。如果成交價明顯低於市場價格且無正當理由,徵税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税暫行條例》,參照市場價格核定徵收。

(四)首次購房税率減半

部分省市個人第一次購買普通住宅契税的税率為3%,享受減半徵收的税收優惠,即按1.5%徵收;第二套或以上住房,税率按3%徵收;購買高檔住房,即使是第一次購房,税率仍按3%徵收。

(五)謹防開發商吃冒詐,購房者有權索要完税證明

税務機關在徵收了税費後,都會給納税個人出據一份完税的書面證明(即完税證)。購房者在委託開發商或中介公司代交契税後,一定要向被委託方索要完税證明,以免個別開發商或中介公司謊報税金,在代交契税過程中“吃冒詐”。

我國各項法規對於納税、繳費、罰款都有滯納金的規定,一般超出法定繳納的費用本身期限後需要增加繳納滯納金。購房滯納金是什麼意思?購房滯納金是分情況在不同期限內產生的,繳納比例要看各地區的規定。為防止滯納金產生,購房人應注意及時申報、繳納契税,無法第一時間繳納的,要注意滯納金產生期限。税費優惠政策和計算公式有相關法規,部分開發商在合同中要求提前繳納、一次性繳納數萬元不等的税費相關錢款等情況不一定符合規定,在交費前最好諮詢專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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