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判刑一年多久探望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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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判刑一年多久探望一次

法律上判刑一年多久探望一次

判決一生效就可以探望,一審10日後,二審宣判時當天。

1、在公安部門偵查期間,只允許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

2、等到法院定刑以後,家屬就可以探望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48條的規定,只有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但是,現在全國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進行探監,因為探監可以為監獄帶來相應的經濟效益。

時間條件規定只有的規定的探監日,才能探監。但現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節假日外,其餘的時間均可探監。

去看守所探監要滿足哪些條件

(1)主體條件。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48條的規定,只有罪犯的親屬和監護人才能行使探監權。但是,現在全國各地的普遍做法是,罪犯的朋友也可以進行探監,因為探監可以為監獄帶來相應的經濟效益。

(2)證件條件。

各監獄要求在探監時,出示以下證件:

1.身分證件(包括身份證、臨時身份證、户口本、户籍證明、軍官證、士兵證等),

2.當地街道辦事處、居委會、村委會出具的相關證明。 現在的普遍做法是,不需要第2種證明。

(3)時間條件。

這一條件規定只有在規定的探監日,才能探監。但現在的做法一般是,除法定的節假日外,其餘的時間均可探監。 判決生效後,家屬就可以申請會見了。

注意:在監獄探監並不只限於親屬,朋友或其他人經過申請得到批准後也是可以見的。看守所裏的未決犯是不容許探監的,除了可以會見律師,不容許接見任何人。

判刑一年,每週都可以進行探望的,只需要向要去探望的監獄進行申請。在進行申請的時候,可能還需要户口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級別的相關證明,探視人還需要攜帶自己的身份證,並且探視的時間都是有着累加的,並不是按照探視人來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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